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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煤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的通知

  ③ 采、掘工作面通风方式、局部通风机安设位置及参数。
  ④矿井监测监控系统。
  5.矿井自然灾害
  ①煤层自燃倾向性
  ②煤尘爆炸性
  ③突出危险性
  6.矿井前两年瓦斯等级鉴定及审批情况
  二、鉴定组织机构
  1.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资格(批准文件)
  2.鉴定组长、测风员及瓦检员姓名及特种作业资格证书证号。
  三、鉴定方法
  1.鉴定范围、测点布置及气体浓度测定
  (1)以自然井为单位进行鉴定。
  (2)测点布置和气体浓度测定:
  ①测点选择:矿井总回风巷测风站、各水平、各采区、各采掘工作面回风巷测风站(如无测风站,可选取断面规整、无杂物堆积的一段平直巷道做测点)。
  ②矿井(翼、水平、采区)总回风巷风流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测定:
  有支架的巷道,距支架梁50mm处测定瓦斯浓度,距巷道底部50mm处测定二氧化碳浓度;
  无支架或用锚喷、砌碹支护的巷道,距巷道顶部200mm处测定瓦斯浓度,距巷道底部200mm处测定二氧化碳浓度。以上数据测定均需分别测定3次取其平均值。
  ③壁式采煤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测定:应在距采煤工作面煤壁线以外10m处的回风巷中,分别测定3次 (测法同前),取其平均值。其他采煤方法参照此方法执行。
  ④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测定:应在掘进工作面回风距汇风口10-15m处测瓦斯浓度(测法同前);在工作面第一架棚左、右柱窝距帮、底各200mm处测定二氧化碳浓度,分别测定3次取其平均值。
  2.鉴定时间
  选择矿井瓦斯涌出量最大的月份(6-9月)为鉴定月,并取3日为鉴定日(均间隔10日)。
  3.鉴定仪器、仪表
  高、中、微速风表,电子风表,光学瓦检仪,温度计、湿度计、气压表、皮尺、钢卷尺、秒表等规格、型号。
  4.测定内容
  风速、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巷道断面、温度、湿度、气压。
  5.测定次数
  鉴定月每旬一天,每天三班,每班三次(每小时测定一次,巷道断面等仅测一次)。
  6.风速测定方法
  采用侧身法。
  四、鉴定月矿井生产情况
  1.鉴定月、日生产情况。
  2.矿井正常生产条件(为核定日产量的60%~110%)。
  五、参数计算
  1.风量计算
  (1)使用机械式风表:Q = 60(S-0.4)V真       m3/min
  V真= K表 V表 B表
  式中:
  Q --风量  m3/min;
  V真--风表真风速  m/s
  K表--风表启动初速的常数(见风表校正曲线)
  B表--风表校正常数(见风表校正曲线)
  V表--风表指示风速(风表表速除以60),m/s
  S--巷道断面积,m2
  (2)使用电子式风表:Q= 60(S-0.4)V电      m3/min
  式中:V电--电子风表指示风速,m/s
  2.瓦斯(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计算
  ① 瓦斯(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计算公式:
  绝对涌出量q绝=风量Q 瓦斯(二氧化碳)浓度C ,  m3/min
  ②鉴定日三班平均瓦斯(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计算公式:
  q均绝CH4(CO2) =    m3/min
  式中:
  Q1 Q2 Q3--鉴定日三班测定的风量,  m3/min
  C1 C2 C3--鉴定日三班测定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 , %
  3.瓦斯(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计算
  q相CH4(CO2) = 1440 qmaxCH4(CO2)/D
  式中:
  qmaxCH4(CO2)--最大一天的绝对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
  4.鉴定月平均日产煤量计算
  D =
  5.二氧化碳换算
  CO2 = 0.955 CO2测,
  式中 CO2 --换算后二氧化碳浓度 %
  0.955--二氧化碳换算率
  CO2测 --二氧化碳实测浓度,%
  六、建设矿井的瓦斯等级鉴定(生产矿井可省略)
  1.每年应进行矿井瓦斯等级的鉴定工作;
  2.在没有采区投产的情况下,当单条掘进巷道的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时(按本文第三条第一款第④小点测定),矿井定为高瓦斯矿井;
  3.在有采区投产的情况下,当采区的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m3/t时,矿井也定为高瓦斯矿井;
  4.在矿井的开拓、生产范围内有突出煤层的矿井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在开拓、生产范围内有突出岩层的矿井即为岩石与二氧化碳(瓦斯)突出矿井。
  七、多回风井的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单风井可省略)
  1.测定并计算各回风井的风量、瓦斯和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
  2.将各回风井的瓦斯和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相加得到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绝对涌出总量。
  3.用计算公式计算出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的相对涌出量。
  4.按《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133条规定确定矿井瓦斯等级。
  八、鉴定结果
  通过以上测定和计算,该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m3/t;绝对瓦斯涌出量为  m3/min;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为  m3/t;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 为   m3/min;
  根据《规程》第133条规定,该矿井为    矿井;(或矿井 年 月 日发生过煤与瓦斯突出,或经  单位鉴定为突出矿井,根据《规程》第176条规定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九、鉴定结果分析
  1.根据开采情况,工作面煤层 、埋深、瓦斯(二氧化碳)来源构成情况,进行鉴定结果分析。
  2.分析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与前一年相比的变化情况、结合实际分析其变化原因,对瓦斯等级有变化,特别是高瓦斯降为低瓦斯的要详细分析(涌出量、产量的变化及原因),依据要充分。
  十、措施建仪
  结合矿井通风瓦斯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意见(不应套话和雷同)。
  十一、附图、表
  1.矿井通风系统平面图(鉴定单位对图纸真实、准确性负责。)
  (1)在近期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的基础上绘制通风系统平面图。
  (2)准确标注测定地点(用 标在测点内,并用斜线引出标注)。
  (3)按设计规范规定标注图列、标签、比例等(比例可按1:2000 或1:1000,如图纸较大,可将矿界以外的部分略去,以便装订在报告文本中)。
  (4)标签需签名和注明成图时间,并加盖鉴定机构公章。
  2.表一 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原始记录表
  3.表二 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基础数据表
  4.表三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和二氧化碳测定结果表
  5.表四 矿井瓦斯来源分析表
  6.表五 矿井基本情况表
  7.表六 鉴定人员签字表(姓名、学历、专业、职称、年龄、从业年限、证书证号、本人签字)
  十二、附件
  1.瓦斯等级鉴定结果上报审查表(在封一后面)
  2.鉴定用风表及光学瓦检仪检定报告复印件
  3.鉴定的测风员、瓦检员特种作业资格证复印件
  4.矿井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复印件
  5.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复印件
  6.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喷出情况(如鉴定矿井无上述情况,此附件可略)
  7.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合同书或协议书

  表一 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原始记录表

  矿井       测点:

旬别

班次

测定次数

表速格/分

真风速m/s

断面积m2

风量m3/min

空气温度OC

相对湿度%

大气压KPa

CH4%

CO2%

抽放量m3/min

上旬  日

1

2

3

平均

1

2

3

平均

1

2

3

平均

中旬  日

1

2

3

平均

1

2

3

平均

1

2

3

平均

下旬  日

1

2

3

平均

1

2

3

平均

1

2

3

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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