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牵头
单位
| 协办
单位
| 完成
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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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 扩大就业
| ◆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大力开发就业岗位,以服务业、中小企业的发展和重大项目、重点功能区的建设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鼓励城乡居民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加快农民转移就业,解决好城镇化过程中的农民就业问题。完善就业奖励政策,鼓励用人单位优先招用本区城乡劳动力。加大政策引导力度,鼓励本区城乡劳动力跨地区就业。
| 人力社保局
| 区社会保障和就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 按计划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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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 ◆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管理制度、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体系,建立用人单位、劳动力、服务机构三方合作机制和一站式就业服务,满足城乡居民的就业服务需求。充分发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作用,落实各项就业服务政策。积极推进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与村级就业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对城乡劳动力就业的动态管理。健全培训与就业的对接机制,增强就业培训的实效性。
| 人力社保局
| 区社会保障和就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 按计划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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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 ◆加大就业帮扶力度。充分满足城乡居民就业需求,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健全城乡就业困难人员托底安置机制,完善社区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扶持政策,加大对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等困难群体的就业帮扶力度。积极开展“充分就业村(社区)”、“充分就业镇(街道)”创建活动。
| 人力社保局
| 区社会保障和就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 按计划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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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加大劳动维权力度,逐步建立覆盖各类用人单位的分类监控体系。大力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加快建设劳动争议调解网络体系。积极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
| 人力社保局
| 区社会保障和就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 按计划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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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 ◆完善社会保险体系。逐步建立基本养老、商业养老和个人储蓄性养老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完善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制度。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和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力度,健全社会保障待遇标准正常增长机制,扩大社保覆盖面,稳步提高社保水平。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提高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到2013年左右,实现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0万人次,“五险”基金总收缴规模达到22亿元。
| 人力社保局
| 财政局、
卫生局
| 按计划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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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
|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建设。完善最低生活保障与失业保险、专项救助的有机衔接,扩大专项救助范围,提高居民低保水平。探索设立政府引导、接受社会慈善捐助的医疗救助基金。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建设。完善捐赠工作运行机制,积极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努力构建以基本生活保障为基础,专项救助相配套,应急救助、法律援助、社会互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
|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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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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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 ◆构建适度普惠型民生福利体系。充分发挥慈善组织的社会救助作用,大力发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社会福利事业,积极推进社会福利制度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完善社会福利事业管理、运行和保障机制,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扩大社会福利覆盖范围,逐步将基本社会福利拓展到流动人口。
|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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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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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 ◆建设公平可及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运行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按照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的原则,统筹规划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合理配置医疗资源。鼓励优秀医疗卫生机构来昌平发展。促进新建医疗机构向集中开发建设地区分布。继续完善以区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区、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采取社区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以及山区巡诊服务等模式,提升城乡医疗卫生均等化水平。加强疾病防控、健康教育、应急救治、卫生执法监督等工作,提高应急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加强医疗药品市场监管。
| 卫生局
| 药监分局
| 2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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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 ◆加强重点学科和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医护人员引进、培养、管理和激励约束机制。实施名医住房优惠政策,大力引进优质医疗人才。加强业务培训和医德医风建设,全面推行医务人员培训上岗和继续教育学分制度。优先发展、重点支持以中西医并举的心脑血管疾病等为主的学科领域,大力发展中医中药,培养和引进重点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骨干,积极推进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加强临床教学基地建设。
| 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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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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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 ◆加快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区医院的区域医疗服务功能,依托华一医院培育南部医疗中心,完成区中医医院东迁工程,推进区公共卫生大厦建设工程和区结核病防治所迁址改建工程,改善精神病专科医院服务条件。积极推进北京回龙观医院门急诊综合楼建设,做好北京积水潭医院回龙观院区、清华长庚医院、安贞医院昌平分院、北大国际医院等一批区外优质资源的引进与建设工作。加快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促进卫生事业发展。
| 卫生局
| 发改委
| 2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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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 保障城乡居民住房需求
| ◆切实履行政府对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保障职责,加快推进两限房、公租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大公共财政对公租房建设的投入力度,鼓励和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保证村庄改造和产业用地前提下建设公租房。多渠道筹集廉租房房源,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结合旧城改造、城乡结合部整治和重点功能区建设,加强定向安置房建设。强化保障性住房管理,形成公平合理、有进有退的管理机制。
| 住建委
| 发改委、
规划分局、
国土分局、
财政局
| 20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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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 推进科技事业发展
| ◆加大科技事业投入力度,强化知识产权工作,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增强科技创新能力。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促进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长足发展,大力开展群众性发明、革新等创新活动,大幅度提高居民科学素质。加快科普基地网络和功能建设,鼓励和支持科普场馆、社区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结合学校教学改革,探索中小学开放式、探究型科技教育模式。
| 科委
| 教委、科协
| 2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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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 大力繁荣文化事业
| ◆推进国家文明区创建工作。通过实施文明城区宣传、市容环境亮丽、和谐社区建设、公民素质提升、文明活动组织等工程,夯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基础。推进文化内容创新,提升城乡文明素质,营造和谐文明环境。
| 文明办
| 宣传部、发改委、市政市容委、住建委、文化委、财政局、民政局、各镇(街道)
| 2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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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新开发和人口聚集地区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提高山区半山区的文化设施覆盖率,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昌平新城东区,统筹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档案馆、美术馆、剧场等服务资源,建设区级地标性文化服务中心;打造特色文化街区,形成功能综合、服务优质的特色文化娱乐消费产业聚集区。在沙河、小汤山、北七家、南口、回龙观、东小口、未来科技城等区域建设文化服务中心,提高基层文化设施运营水平。完善文化运作机制,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文化市场管理,营造健康市场环境。
| 文化委、
科委、
档案局
| 各有关功能区、各有关镇(街道)
| 2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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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
| ◆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实施文艺精品工程,鼓励创作优秀文艺作品,扶持特色文艺团体和活动,整合特色文化资源,打造“文化昌平”品牌,不断扩大对外文化交流。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广泛开展面向基层的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 文化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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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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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 ◆加强文物资源保护。加强对明十三陵等重大文化遗产的保护。加大文物保护投入,修缮保护好昌平关城、陵寝庙等区级文物。在注重文物保护的同时,更加注重文化内涵的开发,促进文物资源的合理利用。挖掘区域关城文化资源,稳步推进巩华城、白羊城、长峪城等关隘的开发利用。创新文物保护开发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修缮、保护和开发。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推动其与旅游等产业的融合。
| 文化委
| 十三陵特区
旅游局
| 2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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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 积极发展体育事业
| ◆促进全民健身。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加强社区、农村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为全民健身提供条件,提高公共体育服务能力。到“十二五”末,居民的健身意识、体质状况、体育人口和体育消费达到更高水平。
| 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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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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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 ◆开展体育赛事活动。举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体育赛事,打造昌平体育强势品牌。整合利用资源,开展体育竞技、比赛活动,举办集体育赛事、表演、民俗、旅游、餐饮等各种休闲元素于一体的大型区域性体育节庆或活动,组织开展非竞技性质的群众性体育活动。
| 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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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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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 ◆推进体育事业社会化和产业化建设。推进体育事业改革,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事业及产业发展,发挥中介在产业升级中的助力作用。引进大型体育项目,积极发展体育休闲产业集聚区,壮大体育产业规模。
| 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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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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