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和凉山州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的通知
(凉府办发〔2012〕4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凉山州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凉山州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9日
凉山州妇女发展纲要
(2011-2020年)
实行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男女平等的实现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妇女占人口的半数,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在发展中维护妇女权益,在维权中促进妇女发展,是实现妇女平等发展的内在动力和重要途径。保障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推动男女平等,对我州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确定了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 6个优先发展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根据省政府要求,我州制定了《凉山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将妇女发展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强化了政府管理妇女事务的主体责任,加大了实施纲要的经费投入,加强了对全社会的宣传动员,有力地促进了凉山妇女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协调发展。截至2010年底,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我州在促进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妇女享有社会保障的程度普遍提高,贫困妇女状况进一步改善;妇女参政议政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参与能力进一步增强;妇女受教育水平稳步提升;妇女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人均预期寿命进一步延长;保障妇女权益的立法、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妇女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深入人心,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
受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制约与影响,我州妇女生存、保护、发展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就业性别歧视仍未消除,妇女在资源占有和收入方面与男性存在一定差距;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水平仍然较低;妇女受教育程度与男性存在差距;妇女健康需求有待进一步保障;妇女权益保护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妇女发展的自然与社会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妇女的社会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各阶层妇女利益需求日益呈现多元化,城乡之间和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等地域之间的妇女发展不均衡的矛盾还比较突出;留守、流动妇女权益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
未来10年,经济全球化将深入发展,国际竞争日趋激烈,更加关注妇女发展和性别平等是国际社会发展的趋势。从现在起到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我州建设全域全程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更是推进全面开发开放的加速期、跨越发展的腾飞期、积蓄潜能的爆发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既为妇女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实现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任重而道远。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规定,遵循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北京宣言、行动纲领等国际公约和文件宗旨,根据《四川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结合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及我州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实际情况,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发展环境,提高妇女社会地位,推动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1.全面发展原则。从妇女生存发展的基本需求出发,着力解决关系妇女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努力实现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全面发展。
2.平等发展原则。不断完善和落实男女平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构建文明先进的社会性别文化,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缩小两性社会地位差距,促进两性和谐发展。
3.协调发展原则。加大对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妇女发展的支持力度,通过完善制度、增加投入、优化项目等措施,缩小城乡区域妇女在人均收入、生活质量、文化教育、卫生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距。
4.妇女参与原则。依法保障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利,尊重妇女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妇女在推动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及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中,实现自身的进步与发展。
二、总体目标
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法律体系和社会公共政策,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促进两性和谐发展,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受教育程度持续提高;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参与经济发展,经济地位明显提升;平等参与国家社会事务决策与管理,参政水平不断提高;平等享有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水平显著提高;平等参与环境决策和管理,发展环境更为优化;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更加完善,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城乡之间和区域之间妇女各类差距不断缩小。
三、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健康。
1.主要目标。
(1)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妇女的人均预期寿命延长。
(2)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40/10万以下。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差距,降低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
(3)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到60% 以上。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
(4)妇女艾滋病感染率与性病感染率得到控制。
(5)降低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
(6)提高妇女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
(7)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
(8)提高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
2.策略措施。
(1)加大妇幼卫生工作力度。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增加农村和边远地区妇幼卫生经费投入。加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健全妇幼卫生网络,完善基层妇幼卫生服务体系,为城乡妇女提供均等化的保健服务;加快妇幼卫生人才培养,重点加强县(市)、乡(镇)医疗保健机构妇幼保健人员配备,确保全面履行妇幼保健公共卫生职能。
(2)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强化孕产期保健服务,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 以上。加强产科规范化建设,规范产科服务行为,完善孕产妇急救网络,强化产科危急重症救治培训,提高产科服务质量和水平。大力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加大住院分娩宣传力度,普及自然分娩知识,帮助孕妇科学选择分娩方式,控制剖宫产率。全州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0% 以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85% 以上,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