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涉及价格变化的指标,目标值均为2010年价;涉及人均的指标,按常住人口计算。
附件2:
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
1.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GDP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人均GDP是指一定时期内按平均常住人口计算的地区生产总值。资料来源:统计部门。计算公式为:
人均GDP=GDP/年平均常住人口
2.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指当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及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之和与GDP的百分比。资料来源:统计部门。计算公式为:
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服务业增加值/GDP×100%
3.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指在经济增长率中最终消费所占的份额,即当年的最终消费增量与GDP增量的百分比(均按可比价计算)。最终消费是指全社会形成的对最终消费品(包括货物和服务)有支付能力的购买力总量。资料来源:统计部门。计算公式为:
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当年最终消费-上年最终消费)/(当年GDP-上年GDP)×100%
4.城市化水平。指一个地区城镇常住人口占该地区常住总人口的比重。资料来源:统计部门。计算公式为:
城市化水平=年末城镇常住人口/年末常住总人口×100%
5.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反映农业现代化程度,从农业产出效益、科技进步、产业经营、设施装备、生态环境、支持保障6个方面综合反映现代农业发展状况。以江苏省农业基本现代化指标体系实现值作为指标值。资料来源:统计部门。
6.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指用于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的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指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而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类活动。为避免重复计算,指标中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指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内部支出。资料来源:统计部门、科技部门。计算公式为:
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研发经费支出/GDP×100%
7.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指一定时期内高新技术产业产值与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之比。资料来源:统计部门、科技部门。计算公式为: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产值比重=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00%
8.自主品牌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指拥有省级以上自主品牌(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企业所创造的增加值与GDP之比。资料来源:统计部门、工商部门。计算公式为:
自主品牌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自主品牌企业增加值/GDP×100%
9.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件)。指每万人口拥有的经国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授权且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件数。资料来源:知识产权部门、科技部门、统计部门。计算公式为:
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年末发明专利拥有量/年末总人口×10000
10.人均预期寿命(岁)。指假若当前的分年龄死亡率保持不变,同一时期出生的人预期能继续生存的平均年数。资料来源:统计部门的人口普查和人口抽样调查资料。
11.居民收入水平(元)。包括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个子项。资料来源:调查总队、统计部门。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将家庭总收入扣除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和个人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障支出后的收入。等于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之和,再减去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和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目前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中只包括城镇居民以现金形式获得的收入。计算公式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家庭总收入-交纳的个人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记账补贴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指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有关费用性支出后的收入总和。既包括货币收入,又包括自产自用的实物收入。但不包括向银行、信用社和向亲友借款等属于借贷性的收入。等于工资性收入、经营总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之和,再减去生产经营费用和固定资产折旧、税费支出和赠送农村内部亲友支出。在实际调查过程中,长期外出农民工的工资收入主要是寄回、带回收入。计算公式为: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税费支出-赠送农村内部亲友支出
12.居民住房水平。包括城镇家庭住房成套比例、农村家庭住房成套比例2个子项。成套住房是指室外配套设施(道路、水、电、气等)和室内居住功能(具备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等基本空间)基本齐全的住房,拥有多套住房家庭选取一套居住的成套住房计算。资料来源:住建部门。计算公式为:
(1)城镇家庭住房成套比例=居住成套住房的城镇家庭户数/城镇家庭总户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