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深化财政改革。按照深化改革、完善制度、规范运作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行预算年审制,增强部门预算的刚性约束和透明度。深化行政经费管理改革,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和“公务卡”改革措施,逐步实现这两项改革覆盖到县、乡政府及所属预算单位。进一步清理部门银行账户,做到部门行政经费由部门财务审批记账,国库集中支付和动态监控。大力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年度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部门预算和决算,以及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等预算和决算,都要向社会公开,特别是行政经费,包括出国出境、出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等支出要详细公开。各类预算执行和决算的审计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开。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提高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水平;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严肃查处违反规定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发放津贴补贴的行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强化管采分离、职能分开的管理机制。
3、强化监督制约。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机制,将行政权力运行的每一个部位、每一个环节都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和落实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主动接受县人大依法监督、县政协民主监督,同时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支持监察、审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强化政府内部的专门监督,监察机关要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对各种施政行为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失职渎职等行为。审计机关要深入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涉及民生领域的资金审计。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大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力度,防止个人独断专行。进一步健全和加强决策责任制度和问责制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形成一种倒逼机制,促使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解决,使决策少走弯路,使个人少犯错误。
4、完善政务公开。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权力运作过程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层次,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把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创新公开形式,规范公开载体,提高政务公开质量。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紧密结合,构建政务公开和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推行公共服务部门和窗口服务行业办事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能,方便群众参与经济社会活动,监督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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