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
(五政发〔2011〕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廉政系统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廉洁从政、高效施政,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现就2011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之中。重点围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全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把政府系统廉政建设进一步引向深入,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健全对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以及纪律保障机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政令畅通。进一步加强对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县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和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作出的重大决策、决定的贯彻落实,更好地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完善点线面相结合的监督检查体系,加强对全县重点工程和中央扩大内需项目的监督检查,全面实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后评价,确保各项计划和政策措施取得明显成效。不断完善廉洁承诺、信息公开、效能监察、责任追究机制。
(二)深化改革,规范权力运行。
1、推进权力再造。深入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创新和完善行政审批运行、管理和监督机制,对现有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再清理,做到“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调整的一律调整、能下放的一律下放”。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加大部门、项目审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督办力度,不断改进和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行为。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和信息反馈机制。加强“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提高便民服务水平。扩大电子政务、电子监察覆盖范围,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对行政审批进行全程监督,坚决遏制利用审批权乱收费和滥用审批权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进一步健全“五统一”招投标综合监管体系,推行节点控制,加强制度建设,防控腐败风险;推行监管向标前、标后延伸,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综合监管,全面规范招投标行为;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监管,建立健全招标代理机构备选库和随机抽取制度;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招投标信用档案和公示制度,完善建设工程黑名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