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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和《江苏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及内容》的通知

第二部分 城市实践案例



第一类:住房保障与社区发展

第二类:城市规划与历史文化保护

第三类: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

住房保障

社区建设

物业管理

老旧小区改造

棚户区改造

城中村改造

城市规划体系完整

规划依法实施

鼓励公众参与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近代工业区有机更新

城市特色风貌景观建设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

城市地下空间建设与管理

城市绿地系统建设与管理

数字化城市管理

第四类:城市安全与防灾减灾

第五类:节能减排

第六类:科技进步与宣传推广

城市公共安全应急预案与指挥系统建设

城市综合防灾设施建设

灾后重建

使用新能源

建筑节能

城市照明节能

供热计量改革

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

生活垃圾处理

绿色交通

建设领域科研重大进展

建设领域新技术应用

建筑新材料应用推广

第七类 城市生态环境保护

  

保护生态资源

保护生物多样性

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

空气污染治理

  

  说明:申报城市需提供四项实践案例,四项案例应分属于不同的类别。每一类别中选取其中一个方向即可。

第三部分 相关条件

  一、基本条件
  已被命名为“江苏省节水型城市”、“江苏省园林城市”以及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并通过省级认定。
  二、重要参考条件
  1、已被命名为 “国家园林城市(县城)”、“江苏省卫生城市”、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省级技术考核并向环保部推荐。
  2、推进节约型城乡建设成效显著,城市空间特色明显。

  附件2:
  江苏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及内容

  主题1:住房条件改善
  一、住房改善
  1.住房供应体系完善,供应结构合理。
  2.住房保障体系健全,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基本满足低收入家庭住房需要,棚户区、旧住宅区得到有效改善和整治。
  3.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完善、管理和实施机构健全,保障性住房准入与退出机制健全,住房保障管理和服务规范有序。
  4.房地产市场有序、交易规则健全,增量市场、存量市场、租赁市场体系健全,住宅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
  5.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得到有效启动。
  6.商品房空置量处于合理的区间。
  7.住宅建设广泛采用无障碍、节能设计,注重养老设施建设,有效改善残疾人、老年人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按规定要求推进成品住房开发建设。
  8.房屋产权、产籍档案管理科学规范。
  9.房地产交易、产权登记程序合理、服务规范。
  10.市场规则比较健全。
  二、住宅科技
  1.编制完成住宅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引进和开发关键技术,促进住宅产业化的发展。
  2.积极推行康居示范工程,引导住宅规划设计质量的提高和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
  3.推广应用先进的结构建造技术,增进居住功能。
  4.积极推广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促进住宅整体技术的进步。
  5.注重住宅基础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和技术突破。
  6.在住宅技术标准化工作、实施工业化成套技术方面有杰出贡献。
  7.在住宅部品生产、运行和流通体制方面,努力实现通用化、系列化、标准化,改善部品质量。
  主题2:社区建设
  1.新建住宅小区全部实行了物业管理,大多数的旧住宅小区经过整治后实施了物业管理。
  2.社区内生活、文化、卫生、教育等各类设施配套齐全,经常性群众文体活动丰富多彩、健康有益。
  3.社区居民团结互助、文明居住,重视开展社区的公益活动。
  4.社区社会稳定,治安情况良好,各类矛盾得到有效的协调和化解。
  5.重视失业或下岗人员的就业安排,社区里没有工作能力的老弱病残人员及其子女得到有效的接济。
  6.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妇女参与社区公共服务及管理的程度较高。
  7.社区有居民参与公共决策的正式程序,并得到认真实施。
  8.重视社区之间的协作与交流。
  主题3:供水安全保障
  1.全面实施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
  2.重视城市水源地保护,建立水源地水质报告制度。
  3.加强城市供水设施建设,保证城市用水的有效供给;用水普及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公共供水覆盖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4.重视城市供水管网的技术改造,有效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达到《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 92-2002)要求。
  5.完善城市各类用水的区别水价和超额累进加价收费制度,有效促进水的节约和优化配置。
  6.提高城市供水水质安全保障率,近三年内无重大供水安全事故。
  7.供水服务质量全面达到《城镇供水服务》(CJ/T 316-2009)标准要求。
  8.提高城市供水可持续发展能力,计划使用水资源,供水管网有计划实施更新,供水设施、管网做到定期维护。
  9.开展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积极创建“节水型城市”,并已被命名。
  10.  开展“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研究与示范”主题研究任务,达到考核指标,在饮用水水质达标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主题4:提高空气环境质量
  1.加强城市燃气设施建设,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减少城市煤烟污染,基本实现集中管道输配燃气。
  2.三北地区城市积极发展集中供热,逐步实行用热商品化、货币化,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努力提高城市集中供热水平和热能利用效率。
  3.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城市工业废气和机动车尾气的治理。
  4.城市内的建筑施工场地有防止扬尘的措施。
  5.建立城市空气质量日报制度。
  6.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主题5:水环境治理
  1.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建有较为科学、完善的城市排水系统,努力实现雨污分流,污水管网覆盖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加大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城市污水处理能力明显提高,污水处理率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3.重视城市污水综合防治技术的应用,有效控制城市污水的排放量,城市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达到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实行达标排放,污水、污泥全部得到稳定无害化处理处置。
  4.全面实行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运行资金解决较好。
  5.规划区内的河、湖、渠已全面整治改造,无直接向城市水体的排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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