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取得的主要经验;
2.项目的创新点;
3.项目是否得到借鉴和推广。
第三部分 “江苏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说明
A、居住环境
A1住房与社区
1.住房保障率
指标解释:指累计实施住房保障户数占累计已申请登记户数的百分比。住房保障包括货币保障和住房实物保障。住房实物保障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
指标计算方法:住房保障率=已保障户数(户)/已申请登记应保障户数(户)×100%
数据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
2.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
指标解释:指市区实际新开工保障性住房的套数占计划新开工保障性住房套数的百分比。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公共租赁住房。
指标计算方法: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当年实际新开工保障性住房套数(套)/当年计划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套数(套)×100%
数据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
3.社区配套设施建设(定性指标)
指标解释:指社区教育、医疗、体育、文化、便民服务、公厕等各类设施配套齐全。
数据来源:民政部门、城市建设部门
4.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定性指标)
指标解释:指建成区内基本消除棚户区,居民得到妥善安置,实施物业管理。制定城中村改造规划并有效实施。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部门
A2市政基础设施
1.城市公共供水覆盖率
指标解释:指城市建成区公共用水人口占建成区人口的百分比。公共用水人口指使用城市供水管网供水的用户。
指标计算方法:城市公共供水覆盖率=建成区公共用水人口(万人)/建成区人口(万人)×100%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部门
2.城市供水水质(定性指标)
指标解释:指由卫生防疫部门依据《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479-2006)检测供水水质,符合相关标准。
数据来源:城市卫生防疫部门
3.城市燃气普及率
指标解释:指城市建成区使用煤气、液化气、天然气等用气人口占建成区人口的百分比。
指标计算方法:城市燃气普及率=建成区用气人口(万人)/建成区人口(万人)×100%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部门
4.城市生活污水处理
指标解释: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高于全国平均值10%,污水收集管网配套完善,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污泥得到有效处置。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指城市市区经过城市污水处理厂二级或二级以上处理且达到排放标准的生活污水量占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总量的百分比。
指标计算方法: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量(万吨)/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总量(万吨)×100%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部门
5.城市生活垃圾处理
指标解释: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高于全国平均值20%,垃圾处理设施达到无害化等级评定Ⅱ级以上,运行安全。试行垃圾分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指无害化处理的城市市区生活垃圾数量占市区生活垃圾产生总量的百分比。
指标计算方法: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万吨)/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万吨)×100%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部门
6.城市排水(定性指标)
指标解释:指城市排水设施按规划建设;城市建成区推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雨水系统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规定标准高限设计、建设。设定专门的排水系统运行管理机构,有专项财政资金维护城市排水系统。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部门
7.互联网用户普及率
指标解释:指互联网用户占市区人口的比重。其中互联网用户包括无线互联网。
指标计算方法:互联网用户普及率=市区安装使用互联网的户数(户)/市区人口(百人)
数据来源:电信部门
A3交通出行
1.平均通勤时间
指标解释:指建成区居民单程通勤所花费的时间。
指标计算方法:城市交管部门统计
数据来源: 城市交管部门
2.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
指标解释:指使用公共交通出行的总人次占城市出行总人次的百分比。
指标计算方法: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公共交通出行总人次(万人)/城市出行总人次(万人)×100%
数据来源:城市交管部门、城市建设部门
3.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
指标解释:指编制完成城市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并获相应主管部门批准,严格实施,取得良好效果。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分担率≥40%
注:需提供规划审批文件
指标计算方法: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分担率=步行和自行车出行总人次(万人)/城市出行总人次(万人)×100%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部门
A4公共服务
1.小学布局合理(定性指标)
指标解释:指建成区小学布局合理,分布均匀,服务半径不超过500米。
注:需提供当年遥感影像图示说明
数据来源:教育部门、城市建设部门
2.校园安全(定性指标)
指标解释:指建成区幼儿园、中小学校舍、校园符合安全要求,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良好,设置完善的警示、限速、禁止鸣笛等交通标志;校园周边无台球、电子游戏机营业点、网吧,无集贸市场、摊点等。
数据来源:教育部门、城市建设部门
3.人均拥有公共体育设施用地面积
指标解释:指市区每人所拥有的公共体育设施用地面积。公共体育设施用地指城市规划中确定的体育用地,并已建成投入使用。
指标计算方法:人均拥有公共体育设施用地面积=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平方米)/市区人口(人)
数据来源:体育部门、城市建设部门
4.万人拥有卫生服务中心(站)数量
指标解释:指市区中每万人拥有卫生服务机构的数量。
指标计算方法:万人拥有卫生服务中心(站)数量=市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数量(个)/市区人口(万人)
数据来源:卫生部门
5.万人拥有医院床位数
指标解释:指市区每万人拥有的医院床位数,其中医院床位数指各级各类医院的固定实有床位。
指标计算方法:万人拥有医院床位数=市区各类医院床位总数(张)/市区人口(万人)
数据来源:卫生部门
6.万人拥有公共图书馆图书数量
指标解释:指市区每万人拥有的公共图书馆藏书量,其中公共图书馆图书总藏量指图书馆已编目的古籍、图书、期刊和报纸的合订本、小册子、手稿以及缩微制品、录像带、录音带、光盘等视听文献资料数量总和。
指标计算方法:万人拥有公共图书馆图书数量=公共图书馆藏书数量(册)/市区人口(万人)
数据来源:文化部门
7.人均拥有公益性文化设施用地面积
指标解释:指市区每人拥有的公益性文化设施面积。公益性文化设施指按照要求城市必须设置的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文化馆等设施。文化设施必须已建成投入使用,并按照相关要求对公众开放。
指标计算方法:人均拥有公益性文化设施用地面积=公益性文化设施用地面积(平方米)/ 市区人口(人)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部门
B、生态环境
B1城市生态
1.生态环境保护(定性指标)
指标解释:指建成区内山、江、河、湖、海等自然生态环境要素连通度及水体沿岸绿化效果较好(水岸绿化率80%),注重自然生态保护,按照生态学原则进行驳岸和水底处理,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明显。
数据来源:城市园林绿化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