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苏州市会展业行业协会,由市贸促会等组织牵头发起,会展相关企业自愿组建。发挥行业协会政府和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在市会展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在建立行业规则、形成行业自律、整合行业资源、提高行业素质等方面有所作为,促进我市会展业的规范健康发展。
(五)对电博会等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大型会展,政府在冠名主办、资金扶持和配套服务上提供支持。各级各部门不得随意以市政府的名义举办各类会展,对符合苏州产业发展方向的展会,需以市政府名义举办的,必须经苏州市会展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审定。
三、构建完善的会展服务体系
(六)研究制定苏州市会展业发展规划,按照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优势互补和错位发展的原则,加强对全市会展场馆、旅游宾馆建设的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力度,全面提高苏州会展业的硬件设施水平。
(七)重点建设和完善苏州国际博览中心、太湖文化论坛等会展设施。按照服务业布局规划,建设和完善沿湖环山休闲旅游产业带,形成与我市旅游资源相融合的国际会议、奖励旅游集聚区。同时利用我市大型专业市场众多的优势,打造一批集产品展示、商务采购、专业论坛、旅游观光为一体的综合会展业发展平台。
(八)加强大型展馆周围交通、通讯、酒店、停车场、餐饮和娱乐等配套设施的建设,鼓励发展各类为会展业提供专业化配套服务的广告、策划、礼仪、会计、咨询、法律、公证、通关等商务服务业,逐步形成以专业会议服务公司、展览服务公司、社团组织为主体,各类会展专业服务组织配套完善的会展市场体系。
(九)完善我市会议设施建设,发挥太湖文化论坛、苏州会议中心等大型会议场所和大型宾馆的作用,提升苏州会议产业的硬件水平;积极培育现代化会议产业市场主体,大力发展会议服务公司,为会议提供设计策划、组织联络、广告宣传和各类专业化服务等;积极与国外会议组织合作,积极争取参加国际大会与会议协会、国际会议观光局协会等国际会议行业组织,开展会议设施、人员培训、信息咨询、秘书服务等方面的合作。吸引国际著名会议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与国外大型会议公司开展合作,力争把更多的国际知名会议吸引到苏州。
(十)努力提升会展公共服务水平。市各职能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合力打造最佳会展服务城市。各部门要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或协会组织联络沟通,争取更多国内知名专业展会来苏办展。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要积极构建展品展具迅速进入和撤离的"绿色通道";公安、卫生等部门要为会展活动顺利进行提供公共安全、道路交通服务和食品、医疗、卫生安全保障;工商、技术监督、知识产权等部门要努力创造健康有序的会展市场秩序;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强会展业的宣传报道,广泛传播会展信息,大力推介会展资源;市容市政管理部门要加强会展活动期间城市环境的管理和美化,协助做好户外会展活动信息发布工作。交通等部门要依据客流量,适时调控运力,满足会展活动期间交通疏运需求;旅游、商务等部门要强化宾馆业和餐饮业的管理,倡导优质服务、文明经营。各宾馆、酒店要主动参与会展活动,合理定价,培育客源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