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市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三、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公开
继续规范推进各级政府总预算、总决算信息公开和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
大力推进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制定部门预算公开实施方案,明确公开原则、程序、内容和保障措施,将报送人大审议通过的部分与民生领域关联度高的综合部门的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和编制说明等,作为基本格式和主要内容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四、强化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规范和基本指导目录要求,深化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数据报送制度,规范做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用地管理、工程质量管理、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审批和验收、审计、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等各类信息公开工作。
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公开制度,积极开展政府投资类项目公示试点工作。按工程建设项目类别定期向社会公布重大项目、重点推进项目的实施情况,定期公开投资运行分析报告。
做好项目备案、核准、审批情况的公开,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项目包括政府投资类并联审批项目的审批过程和结果信息在政府网站集中公开。
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五、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深化政府网站建设,加强信息内容及时更新、领导信箱办理答复、上网信息安全保密审查等方面的督促检查。开展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以评促建推动政府网站建设深入开展。
深化和完善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阳光政务热线等载体建设,市、区县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询)点,各级部门按时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报送主动公开的文件(纸质及电子文档)。
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通过招投标电子网络平台、96196声讯服务平台、3G网络服务平台及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热线、信息亭、信息台、公示墙、板报、便民手册、手机短信等方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