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201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11〕6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1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201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2011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2011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的基础上,突出公开重点,深化公开内容,理顺公开流程,完善公开渠道,提升公开水平,充分发挥政府信息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作用。
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
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责任追究、保密审查、社会评价制度,制订信息发布协调办法、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办法,明确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和文书样本,明确运转程序和办理责任;
开展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升级改造,规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体系和公开流程,加强资源整合利用和对各区县、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管理,6月前完成市级部门升级改造,11月前完成区县升级改造。
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政府文件在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发布,涉及公众利益或者社会公共事务的会议主要内容在会议结束后24小时内公开发布。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二、梳理规范公开行政权力
依法对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名称和职权依据进行清理、规范,经法制部门审核后统一编码,编制目录,建立数据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对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进行优化再造,逐一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开。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程序,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依法公开裁量幅度和标准。抓好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的动态公开,探索实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执法结果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