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监察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政府新闻办、市档案局、市保密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市信访局。
201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积极拓展办事公开领域,深化政务公开内容,规范权力运行,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政府公信力和行政效率。
一、继续推进决策公开
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畅通群众参与决策的途径,定期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大力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公开新上项目、城乡规划、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集体资产处置、资金分配等的决策程序、过程和结果。
完善合法性审查制度、风险评估制度、听取意见制度、集体决定制度和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和评估制度等,对专业性、风险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论证。
落实和规范听证制度,对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实行定价听证。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实行预公开制度,广泛听取意见,并向社会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做到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公开。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二、全面推进办事公开
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以及医疗、教育、社保、住房、旅游、食品、药品、农资、环保、公交、通讯、金融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和捐赠款物管理使用单位,要按照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群众监督的要求,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准确、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推行办事公开。
建立和完善各类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编制办事公开目录,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内容。
从方便群众咨询、办事出发,通过设置办事公开栏、群众举报箱、群众举报电话和印发便民小册子、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