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组织实施好对部门和市县统计局有关统计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的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县级统计部门的扶持力度和对部门统计的业务支持,不断壮大基层统计力量,从源头规范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3、进一步加强对服务业的分析研究。加大力度调查研究,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经济发展的一线,及时了解和反映经济社会新变化、新情况、新特点。不断提高对宏观经济形势的把握能力和预判能力。
4、加强部门行业发展数据的审核,做好服务业各行业增加值测算工作。对服务业统计数据进行严格审核和科学评估,及时提供服务业统计调查信息,健全服务业信息发布制度,做好2011年我省服务业行业发展与运行情况的通报工作。
5、健全和完善全省服务业“三大载体”统计监测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三大载体”的统计监测和考核工作。
6、根据《山东省服务业发展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试行)和《山东省服务业发展部门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做好对17市和省有关部门服务业发展指标体系所需数据的搜集整理及测算工作,为全省服务业的绩效考核评比提供基础数据和评价依据。
7、落实省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召开服务业统计工作协调会。
十九、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1、到2011年底,全省服务业市场主体总户数同比增长11%以上。
2、全省一、二、三产业市场主体户数比重进一步优化,第三产业市场主体比重提高0.1个百分点。
3、贯彻落实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精神,促进以民营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发挥民营经济在服务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通过发展民营经济膨胀服务业总体规模。
二十、山东省新闻出版局
1、全省新闻出版业增加值增长14%,对服务业增长的贡献率高于上年。
2、继续推动已经转企改制的出版单位深化内部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条件的要进行公司制或股份制改造。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非时政类报刊改革。
3、推动新闻出版业态创新,大力发展电子图书、数字报刊、数字音乐、网游动漫、手机出版等新闻出版新兴业态。
4、组织实施新闻出版骨干企业培育工程,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做大做强,打造实力雄厚、核心竞争力强的新闻出版龙头企业。加大以青岛为龙头的山东半岛包装装潢印刷集群建设和以济南为中心的出版物印刷集群建设。
5、进一步引导和规范民营书业公司以内容提供、项目合作、作为国有出版企业一个部门等方式,有序参与新闻出版活动。通过各种优惠政策和有效措施,继续保持山东民营书业发展在全国的领先地位。
6、积极推进和搭建国际营销渠道和平台,推动国际出版合作和版权输出,扩大对外加工贸易,鼓励各种资本在国外办报办刊办社办店办厂。
二十一、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1、落实全省服务业标准化协调推进制度的各项要求;会同省内相关主管部门抓好全省服务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年内制修订服务业地方标准50项,抓好标准的宣贯、培训、实施和监督。
2、加大对我省新增国家级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指导工作,继续总结推广成熟试点经验。年内完成30家省级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和验收工作。
3、进一步完善服务名牌培育、评价、管理、监督机制,确保服务名牌企业的服务质量先进性。重点在现代物流、信息科技、金融服务、旅游文化等现代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行业领域开展名牌战略工作,年内培育山东省服务名牌60个。
4、落实省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召开服务业标准化工作协调会。
二十二、山东省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