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灌溉设施建设的意见
(陕政发〔2011〕1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农业灌溉设施建设,切实提高我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业灌溉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水利是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是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农业灌溉设施建设事关粮食安全,事关农业农村的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新中国成立以来,省委、省政府遵循“治秦先治水”的历史经验,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坚持不懈兴水治旱,把农业灌溉设施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推动农田水利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截至2009年底,全省共发展设施灌溉面积2214万亩,其中有效灌溉面积1940万亩,近年来年均实际灌溉面积1630万亩。灌区是我省粮食生产的主阵地,12个大型灌区用全省20%的耕地生产了全省37%的粮食、34%的果品和25%的油料。在旱涝灾害频发的特殊自然条件下,农业灌溉设施对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全省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当前我省农业灌溉设施仍然比较薄弱,基本农田水利化程度不高,灌溉设施配套率差,灌溉供水保障能力不强。全省大中型灌区因田间工程配套不全导致553万亩面积失灌,因末级渠系老化失修导致607万亩面积灌排不畅;小型水利工程投入不足,工程老化失修严重,40%左右的设施不能正常发挥效益;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不健全,不能充分履行行业监管、科技推广、技术指导等职能;农业灌溉水价政策性亏损严重,部分灌区管理单位经营困难。
我省水资源总量不足且时空分布不均,加强农业灌溉设施建设对确保全省粮食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2008年4月,国务院下发了《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依据国家规划,立足我省省情和水情,省政府确定了到2020年全省新增5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的战略目标。加快农业灌溉设施改造和挖潜配套,恢复扩大灌溉面积,是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各级政府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业灌溉设施建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掀起农业灌溉设施建设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