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继续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按照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全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深化应用试点项目通知要求,我市作为“民生资金使用管理及监控”应用项目试点牵头单位,以及制定全省行政权力电子监察标准规范、生态建设监控、条块系统对接、并联审批联动监管和信息共享项目的配合单位,要严格按照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际,在市监察局已经建设的监控系统基础上,加大建设力度,完善工作措施,有条不紊,快速推进,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省政务公开办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抓紧建立健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管理体制,落实专项经费,研究制定运行系统管理办法,健全“一库四平台”信息动态更新、业务协同关联的运行机制,完善行政权力库、权力事项运行、监察监督等信息的收发功能,积极推进网上服务目录体系建设,加快推进部门核心业务信息化,实现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与部门核心业务运行的深度融合,方便居民和企业网上办事。
建立完善政府法制监督平台,做到功能齐全、设计规范、对接畅通,实现相关工作全部在系统内运行。推动监察规则精细化,加强风险预警防范、数据统计分析、绩效考核评估等功能的配套建设。按照分层级监察的思路,创新监察监控手段,加大监察监控力度,确保所有行政权力在网运行。
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保证行政决策合法、科学、民主。依法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范围、事项和量化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凡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都应进行听证。重大决策事项应在会前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报告制度。
在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不断深化机关内部事务公开,积极探索机关干部职工参与机关建设和管理的有效途径,建立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内部监控制约机制。建立经常性的廉政风险排查制度,认真查找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的风险点,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要加大干部选拔任用、机关预决算、政府采购、基建工程、资产状况等公开力度,既要公开结果,也要公开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