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六届上海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及国家级教学名师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高〔2011〕14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1〕23号)精神,经研究,市教委决定组织开展第六届上海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与国家级教学名师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市普通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正式批准或核准)和军队院校中承担本科、高职高专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已获得前五届市级与国家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同级别奖项的评选与推荐。已退休的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并由学校出具返聘证明。
二、表彰数额及奖励办法
市级教学名师奖表彰数额计划为35名,获奖教师由我委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根据教育部分配名额,我委将向教育部推荐9名教师申报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其中,本科教师8名,高职高专教师1名。历届市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优先推荐。
三、评选基本条件
(一)本科院校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受聘教授职务;2008-2010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临床医学类实际授课学时计算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
(二)高职高专院校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10年(含10年,统计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以上高职高专教学经历;2008-2010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不少于240学时/年。
(三)其他条件依照《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见附件1)、《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高职高专部分)》(见附件2)。
(四)教学名师奖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的优秀教师。现任校级领导原则上不参加本届教学名师奖的评选和推荐。
四、评选方法与步骤
(一)符合上述评选基本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在组织开展评选校级教学名师奖的基础上,根据申报名额向我委择优、排序推荐。各高校市级申报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3。
(二)符合本次评选条件并已获得前五届市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可由学校向我委推荐申报教育部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名额不计入本次评选额度。“211”高校每校推荐人选不超过2名,其他高校每校推荐人选不超过1名。
(三)校级教学名师奖的评选标准可参考《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和《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高职高专部分)》。
(四)本科院校推荐候选人须经学校学术委员会(或校长办公会等)审议通过;高职高专院校推荐候选人须经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管理委员会等)审议通过。
(五)各高等学校在推荐上报上海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及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前,要将候选人情况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并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公示无异议方能推荐上报。
(六)本届教育部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评选增加学生评价环节,各高等学校在向我委推荐申报教育部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前,须组织学生对每名推荐候选人现场教学录像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价(参加评教的学生原则上不少于50人,其中应有50%以上的学生为外校学生),评价情况一并上报我委。
(七)请各高校在2011年5月16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上我委高等教育处(大沽路100号3306室):
1.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人选汇总表(样式见附件4);
2.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学生评价汇总表(样式见附件5)
2.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样式见附件6、附件7),一式五份,含一份原件;
3.光盘一张,内容包括候选人的个人资料(电子版)(内容清单见附件8)以及候选人45分钟讲课录像(文件为rm格式,不大于100MB),录像内容须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上述有关表格可在“上海教育”网站(http://www.shmec.gov.cn)下载。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工作领导,坚持标准,认真组织好评选和推荐工作。
附件:
1.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
2.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高职高专部分)
3.第六届高等学校市级教学名师奖申报名额分配表
4.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本科部分/高职高专部分)汇总表
5.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学生评价汇总表
6.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部分)候选人推荐表
7.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高职高专部分)候选人推荐表
8.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清单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1:
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
评选项目
| 分 值
| 评 选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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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师风范
| 5
| 政治立场坚定,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谨笃学,富有创新协作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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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教
学
能
力
与
水
平
| 教学思想与内容
| 10
| 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教育思想先进,符合时代要求;教学内容安排合理,条理性强,符合认知规律;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能及时把国内外教改成果以及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引入教学,信息量大,达到国际同类课程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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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艺术与方法
| 10
| 注重学思结合,注重因材施教;课程讲授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育学生的主动精神和创造性思维;积极开展教学方法研究与应用,科学、合理、有效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效果好,有自己研制的多媒体课件;注重知行统一;中文授课部分使用普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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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改革与成就
| 15
| 主持过重大教改项目,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做出重要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发表多篇高质量的教改教研论文或出版具有一定影响的教改教研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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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效果
| 10
| 教学效果好,主讲课程在全国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形成独特而有效的教学风格,在国内起到示范作用;学生评价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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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
建设
| 5
| 自编、主编高水平、有特色、版本新的教材,获省部级以上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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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学梯队建设与贡献
| 15
| 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重视教学队伍建设,作为课程主持人或主讲教师对形成结构合理的教学梯队、形成本校该领域教学的历史地位做出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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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科学研究与学术水平
| 科研
能力
| 10
| 主持或承担多项高级别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多,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特殊学科的,酌情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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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
成就
| 10
| 出版多部科研专著或发表多篇高质量的科研论文,科研成果的学术意义或社会经济效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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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
地位
| 5
| 具有高尚的学术道德,学术造诣高,在同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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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外语水平
| 5
| 具有宽广的国际视野,外语交流能力强,有用外语发表的学术论文,能使用外语讲授课程知识要点(特殊学科的,酌情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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