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清洁行动的意见
(济政发〔2011〕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提升城乡环境管理水平,改善城乡人居卫生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科学发展,现就开展城乡清洁行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现代宜居城市和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快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完善城乡环境治理机制,实现城乡环境面貌较大改观,努力打造“市容整洁、环境优美、特色鲜明、宜业宜居”的城乡环境,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生活质量。
(二)工作目标。自2011年4月起,利用2年时间,进一步完善环境卫生配套设施,健全市容环境管理和运行机制,实现全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到2013年2月,全市城区道路规范化保洁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密闭化运输率和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所有乡镇和村居道路制度化保洁率达到95%以上,生活垃圾规范化收集运输率达到90%以上。
(三)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各级政府负责城乡清洁行动的方案制定、引导发动、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动员社会单位和广大居民积极参与清洁行动。
2.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优先治理影响环境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把握规律,立足长远,全面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3.完善设施,保障投入。强化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改造,配套完善环境保障硬件建设。加大政府投入,多渠道吸纳社会资金,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
4.强化考核,健全机制。突出辖区主体责任,落实部门职责,建立市、区两级考核、检查、监督体系。健全完善城乡环境整治运行机制,实现城乡环境整治的长效化和制度化。
二、落实任务及责任分工,全面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一)大力排查清理垃圾死角。全面排查各类垃圾死角,进一步延伸排查清理范围,加大农村垃圾死角排查清理力度,重点对进出村道路、房前屋后、沟渠河道、田间地头等区域垃圾死角进行排查清理。严格落实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区制度,责任区内各类垃圾死角由责任单位限期清理。针对容易形成垃圾死角和反复回潮的区域,配建相应设施,建立垃圾死角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排查清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