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继续抓好粮食购销工作,为扭亏增盈创造条件
抓好粮食收购,充分掌握粮源,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实现扭亏增盈的基础。继续实行按保护价收购农民余粮政策的地区,在顺价销售困难的情况下,要做好粮食推陈储新工作,减少库存粮食的陈化亏损。粮食收购价格放开的地区,或对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的粮食品种,要充分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的主渠道作用,按照“购得进,销得出、有效益”的原则,积极组织粮食购销。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通过与农民签订粮食收购合同,发展订单粮食,与农民建立稳定的粮食购销关系。改变过去坐等上门的收购方式,积极深入农村和农户收粮,解决售粮农民的运输困难。充分发挥企业自身的优势,为农民提供验质、过磅、入库的一条龙服务。认真改善服务态度和努力提高服务水平,通过诚信赢得农民的满意。
要继续做好粮食销售工作。粮食主产区要利用主销区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后腾出的市场空间,积极占据主销区粮食市场,将产区粮食引导到销区,扩大销售。支持和鼓励销区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直接到产区收购,建立销区的粮食生产基地,获得稳定粮源,提高经济效益。退耕还林地区的粮食购销企业要抓住退耕还林粮食供应的有利时机,在确保粮食供应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多销售企业高价位粮食库存。粮食主产区要积极主动地与退耕还林粮源不足的销区搞好产销衔接,努力促销粮食。要建立灵活的促销机制,制定有效的销售奖励政策,促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顺价销售。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按照市场规律的要求,研究市场,掌握信息,针对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营销策略,抓住有利时机,扩大销售。要转变经营方式,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通过优质服务和优质商品赢得消费者。
三、大力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各地要大力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促进一批有基础、有前景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加快发展成为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提高经济实力和竞争能力。积极鼓励和支持粮食购销企业通过延长产业链条,连接生产和消费,逐步提供“从种子到餐桌”的优质服务。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逐步改变“收原粮、卖原粮”的经营方式,向粮食加工环节延伸,充分利用粮食购销企业的粮源优势和加工企业的加工能力与销售渠道,开展委托加工和工商联营,实现优势互补,通过加工转化增值,提高综合经济效益。有条件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可以与粮食加工企业和科研单位采取多种方式,组成生产、收购、加工和销售一体化的经济联合体。要积极发展粮油精深加工,提高粮食产品附加值,适应消费需求的变化。同时,要积极开展“放心米、放心面、放心油”等活动,千方百计提高企业产品的知名度,拓宽销售渠道,扩大市场占有率,增加企业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