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DNA重组体或基因导入系统的构建
1.治疗用的目的基因
详细说明基因治疗所用的目的基因及其来源(尤其是有否涉及国内外专利问题,应有专利查询资料),获得目的基因的材料方法和基因鉴定结果。
2.载体
包括载体DNA的限制性内切酶图谱或基因库资料。若有特殊的元件,如启动子、增强子及PolyA位点等,应提供详细资料。若有改变结构(如丢失片段,点突变或插入片段),须提供DNA测序结果。若属新的或改变结构的病毒载体,须提供组建的材料、方法、组建步骤及鉴定结果的全部资料。
非病毒型基因导入系统,均需一个能在人体细胞表达目的基因的质粒。除裸露DNA外,还须附加其它的组分进行加工,如脂质体、多肽、金属颗粒等。本指导原则不包括寡聚核苷酸(如Antisense RNA,Ribozyme,RNAi等)类基因治疗制品。
3.DNA重组体
详细说明克隆步骤,材料方法;DNA序列分析图谱和结果,注明启动子、增强子、插入顺序、目的基因及polyA顺序等;重组体的限制性酶切图谱和鉴定结果;重组体中基因表达水平和时程。
4.基因导入系统构建包括病毒载体与非病毒载体基因导入系统。
(1)病毒载体基因导入系统包括腺病毒载体、逆转录病毒载体和腺相关病毒载体基因导入系统等。需详细描述形成单克隆原始病毒颗粒的方法、材料、技术路线和全部的鉴定方法、标准和结果。这些鉴定一般包括:结构鉴定(限制性酶切图谱和PCR分析)、整个病毒的序列分析(≤40kb),基因体外表达和生物活性,SDS-PAGE、表达盒DNA序列分析、Westernblot分析、转染效率、透射电镜负染法观察、复制型病毒的检测和其它污染因子的检测。
(2)非病毒基因导入系统除裸DNA外,一般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哺乳动物细胞表达载体;二是其它载体物质,如脂质体、多肽或金属粒子等。为此,需说明目的基因导入系统的性质与内容。由于部分病人对青霉素的过敏反应,最好不用耐氨苄青霉素基因作耐药基因,而建议用卡那霉素或新霉素基因作耐药基因。若用物理方法导入,须提供其详细方法、步骤,基因导入效率及其表达的生物活性以及导入细胞后基因的稳定性,无重排或突变的证据。每一操作步骤必须鉴定其结果,通常的鉴定内容和方法有:限制性酶切图谱,基因的PCR扩增,表达盒DNA序列分析,SDS-PAGE,Westernblot分析等。
(二)细胞库及工程菌库的建立和检定
包括包装和繁殖重组病毒的细胞库和扩增重组质粒的工程菌库。必须建立三级库,即原始细胞库(Primary Seed Bank)、种子细胞库(Master CellBank)和工作细胞库(Working Cellbank);或原始工程菌库、种子工程菌库和工作工程菌库。
1.细胞库
(1)原始细胞库
需说明来源、代数、细胞特性及有关档案资料。对主细胞库和工作细胞库需详细说明建库过程,包括材料、方法、步骤、细胞库存的数量和登记档案等。
(2)主细胞库
主细胞库由原始细胞库直接传代建立或通过亚克隆方法筛选后建立。应明确使用代次。
(3)工作细胞库
工作细胞库由主细胞库传代建立。应明确工作细胞库的使用代次。
(4)细胞库检定
①主细胞库或工作细胞库检定应依据《生物制品生产用细胞的制备及检定规程》的要求进行。
②病毒转导效率和病毒的产量等的检定
③导入基因的存在状态,稳定性及其表达水平的检测
④复制型病毒的检测
若需用其它辅助病毒,须说明其来源、分离的方法步骤和传代次数等。
2.工程菌库
工程菌主种子库和工作种子库的建立和检测应按现行《中国药典》相关要求建立。
(1)工程菌主种子库的检定
①菌种同一性鉴定:菌种/株的来源、基因型及表型。基因型通
过RAPD方法鉴定,通过测定重组质粒的特殊标记和抗药性标记确定表型。
②菌种培养纯度检定:外源因子(如杂菌、真菌、噬菌体等)的检测。
③菌种稳定性检定:转化菌的比例,扩增条件、质粒拷贝数,基因表达量、允许的传代次数。
④基因表达盒序列分析:插入的目的片段以及调控序列进行测序分析。
(2)工程菌工作种子库的检定
除外基因表达盒序列分析,其它检定内容按上述工程菌主种子细胞库的检定。
(三)基因治疗制品制备和生产工艺
1.一般要求
(1)制备和生产条件及环境说明。强调基因治疗制品的制备和生产须按GMP要求进行,特别是对exvivo方式的细胞制品和重组病毒制品。临床前研究和临床研究用的重组病毒制品应该在经验证的(validatable)生产工艺途径下制备。
(2)详细的制备和生产工艺方法、材料和技术路线。
(3)制备和生产过程控制。在生产过程中,一些步骤必须进行监测,并要求有监测记录。
(4)一批制品生产的原始制造及检定记录。
(5)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或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单位对一批制品的检定报告。
2.以重组病毒作为基因治疗制品者,要求必须建立种子病毒库和工作病毒库。工作病毒库直接从种子病毒库病毒接种细胞传代制备。需详细描述病毒库的来源、建立、克隆性,传代和保存条件和方法。其质量控制方法和标准见本指导原则有关部分。须从工作细胞库细胞复苏,传代成生产细胞开始工艺过程,不得用非细胞库来源的细胞直接进行生产。做重组病毒制品时,须使用工作病毒库的病毒去感染生产细胞,不得用非病毒库来源的病毒直接进行生产。可以使用贴壁细胞或悬浮细胞大规模培养技术。病毒库可以不经过纯化而直接从细胞裂解液来制备。制剂配方也十分重要,不合适的制剂配方会影响制品活性和保存期限。
3.非病毒型重组质粒DNA复(混)合物作为最终制品者,要求需详述。
(1)重组质粒DNA的生产制备和质控
(2)脂质体的来源和性质,或者制备方法
(3)多肽的来源和性质,或者合成方法
(4)其它成分的来源和性质,或者制备方法
(5)重组质粒DNA复(混)合物终制品的生产制备和质控
通过基因枪等物理和化学方法将基因导入人体者,需说明目的基因的制备、表达、裸DNA大量扩增、分离、纯化,仪器设备的性能和详细的导入方法。
4.以基因工程化的细胞为最终制品者,包括exvivo及其它形式的基因治疗。该类制品应参照《人体细胞治疗研究和制剂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进行。详细说明细胞扩增的全部制备工艺,包括生产流程、所用培养液及其配制方法、细胞收集、细胞的exvivo转染方法及筛选。洗涤最终制品中所用的保存液配方。
(四)制品的质量控制
根据基因治疗类制品的生产工艺特点,其质量控制的原则主要是:检定项目尽可能在成品中进行;如成品中的添加成份影响检定结果,则需在原液中进行。
1.重组病毒作为基因治疗制品的质量控制
根据目前国内外的进展和完善程度,这里以重组腺病毒(rAd)制品制品来描述重组病毒基因治疗制品的质量控制,其它的重组病毒制品可参考这些质控要点。
(1)重组腺病毒(rAd)作为基因治疗制品的质量控制
①原液检定:
a.无菌试验
按2000年版《中国生物制品规程》附录《生物制品无菌试验规程》进行。
b.病毒颗粒数测定
c.具有感染能力病毒颗粒的测定(病毒活性)
②半成品检定
a.无菌试验
b.病毒颗粒数测定
c.内毒素测定
③成品检定
a.物理检查
b.外观
c.装量
d.化学检定:pH值
e.鉴别试验
限制性酶切图谱鉴别
插入基因检测
f.纯度:可采用A260nm/A280nm值法或HPLC法
g.病毒滴度测定
病毒颗粒数测定,采用A260紫外吸收法测定。
具有感染能力病毒颗粒的测定,采用TCID50法。
病毒比滴度(比活性IU),病毒感染滴度/病毒颗粒数(IU/VP)应高于3.3%。
h.效力试验
插入基因表达活性测定
插入基因的生物学活性测定
i.复制型病毒(RCA)检测
A549细胞检测法,每3.0×1010VP中应不高于1RCA(即≤1RCA/3.0×1010VP)
j.腺相关病毒的检测
采用PCR法,应无腺相关病毒(AAV)的污染。
k.残留量测定
应根据生产工艺及成品的添加成份,对有潜在危险性的成份进行残留量检测。
l.无菌试验
m.异常毒性试验
n.内毒素检测
重组病毒制品的稳定性试验:需对保存条件、保存液配方及至少对三批样品进行稳定性考察。应进行不同温度及反复冻融对活性影响的研究。
(2)以exvivo形式用逆转录病毒转化的细胞(同体或异体)制品的质量控制
该类制品应参照《人体细胞治疗研究和制剂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进行。应特别注意复制型病毒的检测。检测的范围,包括前述种子细胞库、工作细胞库,生产后细胞及最后病毒制品。细胞上清液的取样应相当于培养上清液的5%。生产病毒后细胞取样量须达每批中1%或108细胞(取少的)。检测方法应包括至少5代的细胞共培养扩增(如用Musdunni细胞),随后须用PG4S+/L-法、标记挽救法或RT/PCR中的两种方法来检测。必须用阳性对照(COS4070A上清液)及阴性对照作严格定量标化,证明其敏感性及可靠性。PCR应利用放射性同位素杂交或同样敏感的系统。
若为释放病毒的细胞,须测定:
①细胞形态、表面标志、染色体组型及其同一性。
②活细胞比例和细胞浓度。
③目的基因存在状态、表达及其稳定性。尤其要说明对基因及其载体导入后是否出现基因“插入性突变”及其观察方法及结果。
④细胞冻融后的质控
冻融后细胞存活数、基因表达或转导基因的活性。
冻融后细胞上清液中的下列检测结果:
a.无菌试验
b.热原质实验
c.冻融后细胞的异常毒性试验。
d.病毒转导基因活性。
e.支原体检查。
若为逆转录病毒上清液,须测定:
①病毒滴度
②病毒结构检定
③病毒转导基因的活性
④复制型病毒(RCR)的检测。由于逆转录病毒或RCR具有
整合入人细胞染色体的特性,有遗传性毒性,因此对制品中RCR的检测要严格进行和严格要求。
⑤上清液中的细菌、热原质及其它外源因子等。
⑥上清液中牛血清蛋白残留量。
鉴于某些细胞产品,有效期较短,而有些项目的检查须较长的时间(如支原体),这些试验项目可对每批最终产品作留样检查,而该检测结果将为产品的质控提供完整的资料。若留样检查发现阳性结果,应及时对生产过程作检查,对已发放的产品立即采取措施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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