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本投资是回报率最高的投资,往往能改变一个人、一个家庭的命运,也是促进就业、增加收入的根本所在,事关人民福祉。教育投入是支撑国家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资,必将加倍回报于经济社会发展。教育关系国计民生,关系民族未来。“十二五”时期,必须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克服当前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推动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使教育更加符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人才培养的需要,更加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殷切期望,更加符合时代发展的潮流。
二、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人才和科技规划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求、创新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为主线,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加快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为全面完成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目标任务服务,为全面实现《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宏伟目标奠定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
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把育人为本作为根本要求,把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作为重点任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优先发展为保障,以重大发展项目和改革试点为抓手,坚持尊重规律、科学发展和依法治教的原则,正确把握和处理好优先发展与服务全局、促进公平与注重效率、扩大规模与提高质量、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立足国情与面向世界、改革发展与维护稳定等重要关系,力争在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取得突破,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实现科学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人的全面发展。
(二)主要目标。
“十二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全面提高教育服务现代化建设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能力,为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奠定坚实基础。主要目标是:
1.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农村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80%左右,城镇和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基本解决“入园难”问题。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率达到50%以上,基本实现远程教育班班通,实现县(市)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7%。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协调发展,职业学校专业实训基地达标率达到80%。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6%,毕业生就业率进一步提高,一批学科进入世界前列。义务教育阶段新增教师具备高一级学历的比例达到85%以上。完成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全面提高现有教师的专业能力。
2.教育体系和制度建设目标。初步建成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基本适应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和加强社会建设需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形成,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体系更加完善。教育体制更富活力,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教育制度创新取得重要突破,人才培养的体制机制更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投入体制,2012年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并保持稳定增长。教育法制更加完善。学校和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和参与教育改革发展的氛围。
3.教育支撑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目标。人力资源开发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显著增强。人才培养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应用型、技能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比重明显提高,初步建成与现代产业体系相适应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强国。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3年左右,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15%以上。进城务工人员通过多种方式受到基本职业技能培训。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参与率达到40%左右。高等学校若干领域的科学研究水平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取得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科技创新成果,解决国家重大科技问题的能力显著提高,发明专利授权数大幅增加。高等学校成为国家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国防科技创新、区域创新的重要基地。
4.教育服务社会和文化建设目标。城乡之间和东中西部之间教育发展差距显著缩小,义务教育择校问题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对教育公平的满意度显著提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免费义务教育的比例达到85%以上。形成覆盖城乡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在促进就业和改善民生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教育资助和保障体系基本覆盖到所有困难群体,保障水平不断提升。青少年健康素质不断提高,贫困地区儿童营养状况有较大改善。基本构建起大中小幼有效衔接,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有机结合的德育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不断深入,为实现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作出新贡献。
专栏2 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十二五”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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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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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
|
幼儿在园人数(万人)
学前一年毛入园率(%)
学前两年毛入园率(%)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2977
81.7
70.9
56.6
| 3700
90.0
75.0
65.0
|
九年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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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万人)
巩固率(%)
| 15220
89.7
| 16100
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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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阶段教育:
|
在校生(万人)
其中: 中等职业教育
毛入学率(%)
| 4671
2232
82.5
| 4500
2250
87.0
|
高等教育:
|
在学总规模(万人)
在校生(万人)
其中: 研究生(万人)
毛入学率(%)
| 3105
2922
154
26.5
| 3350
3080
170
36.0
|
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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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万人次)
| 18500
| 29000
|
人力资源开发:
|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其中:受过高中阶段及以上教育的比例(%)
| 12.7
67.0
| 13.3
87.0
|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
| 9.6
10.5
| 10.5
15.0
|
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口数(万人)
| 11964
| 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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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本思路。
“十二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思路是:更新教育观念,坚持改革创新,抓好工作落实,提升基础能力,促进协调发展,服务国家战略。
更新教育观念。树立全面发展的观念和人人成才的观念,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树立多样化人才观念,不拘一格培养人才;树立终身学习观念,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树立系统培养观念,推进各级教育有效衔接,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树立科学的质量观,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坚持改革创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以人才培养体制改革为核心,着力推进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完善现代教育体系和国家基本教育制度,系统推进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学校制度、招生考试制度、投入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教育对外开放战略,为《教育规划纲要》的实施提供坚实有力的制度保障。
抓好工作落实。推进目标落实,将长期目标落实到今后五年的目标,将总体目标落实到分领域的目标,将全国目标落实到不同区域的目标。推进投入落实,完善教育经费保障制度,落实增加教育经费的各项政策,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推进项目落实,稳步推进各项重大发展项目和改革试点项目,确保取得成效。推进政策落实,优先解决人民群众当前最关心、社会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提升基础能力。完善公共教育财政体制,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加强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育科研能力建设,加快建设服务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形成支撑教育现代化、服务国家现代化的人才和物质基础。
促进协调发展。按照建设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的要求,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快发展继续教育,支持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发展。特别是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教育的支持力度,加强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等薄弱环节,努力实现区域城乡和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
服务国家战略。将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和理念贯穿到教育工作全局。进一步发挥教育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作用,大力调整人才培养结构,扩大紧缺人才特别是技能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规模,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升高等学校基础研究和高技术领域创新的能力。推进区域教育发展与国家区域发展、城镇化战略的紧密结合。发挥国民教育在文化传承创新中的基础性作用,让学校成为优秀文化传承的重要阵地和思想文化创新的重要源泉。
三、构建更加完善的教育体系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关键和薄弱环节,着重健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完善高等教育体系,推进继续教育体系建设。到2015年,形成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
(一)健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完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按照基本公共服务普及普惠的要求,巩固城乡免费九年义务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重点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本建立“广覆盖、保基本、多形式、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体系,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残疾学生的教育保障政策体系。基本建成服务全民的教育信息与资源共享平台。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推进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和信息化建设。根据经济发展和教育发展水平、群众意愿,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总供给水平。探索多样化提供形式,积极引入竞争机制,完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供给体制。
建立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评价机制。研究制定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以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和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为重点,开展对地方落实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目标、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监测评价,引导地方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