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现代职业学校制度试点与拓展计划。试行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制度,加强学校章程建设,健全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编办等有关部门核定职业学校的编制。全面实行聘任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公开招聘,建立合同制教师队伍,推进管理人员职员制。确立科学的教职员工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完善校内绩效工资制度。
4.职业学校文化与德育建设计划。发挥天津市职业教育德育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加强和改进职业学校学生职业道德教育。每两年召开一次职业学校文化建设论坛,组建文化建设研究团体,评选文化建设品牌院校。继续开展天津市职教德育名师评选活动,每年评选表彰50名优秀德育教师。
5.社会用人制度改革计划。深化技能型人才使用评价激励和保障制度,切实提高技能型人才的待遇和社会地位,对作出重大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给予奖励并授予荣誉称号。切实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和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对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的初次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
6.支持西部地区职业教育计划。鼓励天津职业学校与西部地区合作办学、对口支援。开展西部地区职业教师培训和选派优秀教师到西部地区支教等工作。自2011年起,支持50所职业学校与西部地区开展合作办学,每年联合招生1万人,培训与交流教师200人次。
(四)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落实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加强实训基地建设,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和环境。加强教师培养和培训,构建和完善"双师型"教师队伍。打造国内一流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基地,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
1.示范校和特色校建设计划。高水平建设18所高等职业教育示范学校(骨干学校)、25所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和15所优质特色学校,不断加强示范校后续建设。
2.示范性实训基地计划。重点建设80个校内实训基地,200个校企合作的校外实训基地。制定职业学校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标准和校外实训基地补贴标准。建设10个以项目为依托的产业化实训基地,实现实训基地经营化管理。建设100个示范性校外实训基地,建立顶岗实习督导巡视检查制度和补偿机制。对接产业发展需要,实行"订单培养",进一步提高滨海新区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水平。
3.职业学校教师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师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专业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课教师的教学能力。实施职业学校骨干教师素质提升计划,提高"双师型"教师数量与质量。鼓励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攻读硕士学位。选派高等职业学校院(校)长赴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开展"影子校长"实践培训。选派100名职教名师赴境外培训。实施100名农村和涉农专业骨干教师能力提高培训计划。
4.职业学校教师评聘机制创新计划。制定并实施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和实施办法。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制度改革试点,增设正高级教师职务,吸引和稳定理论与技能兼备的优秀人才长期从事职业教育。高等职业学校要将行业、企业的工作经历作为引进专业教师的基本条件,优先录用具有两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业人才。加强兼职教师的聘用与管理。聘请2500名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能工巧匠到职业学校兼职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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