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修正宪法上的“它”
陈剑
【关键词】修正
宪法
【全文】
我国现行宪法138个条文出现“它”字12次。“它”单独出现9次,“它们”3次。其中,“它”指代“人民政治协商会议”1次,指代“人民法院”1次,指代“人民检察院”1次,指代国家“武装力量”1次,指代“人民”或“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会”等相关内容5次;“它们”指代“人民代表大会”1次,“它们”指代其他内容2次。例如宪法第66条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它行使职权到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常务委员会为止。”从现实、历史、语法、法理等角度分析,“它”都不宜继续留在宪法上指代国家机关,尤其是不能继续代指国家权力机关。下面,笔者就“它”不宜继续留在宪法上的理由和如何修正“它”与学者们商榷。
无论何时,“它”不应指代人或人组成的集合《说文解字》对“它”解释为:“虫也。从虫而長,象冤曲垂尾形。”言下之意,“它”是指长蛇,害虫,畜类。《扬子·法言》:“君子正而不它”。《辞海》对“它”直白诠释为:“邪”[1]。毋庸置疑,“它”具有贬斥、否定、憎恨、轻蔑等感情色彩,贬义彰显。《新华词典》中“它”是“称人以外的事物的代词” [2]。例如:它是一个动物。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习惯把“它”作为贬义词或中性词使用,一般不会作为褒义词使用,更不会用来指代人或人组成的集合。然而,在宪法上“它”用来代指“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是国家的主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人民代表为人民。代表也是人,人民代表大会自然是人组成的集合或群体。如果邪(动物)=它(代词),它(代词)=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那么邪(动物)=人民?显然,“它”既不宜指代“人民”,也不宜指代“人民代表大会”。同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都是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也不宜用“它”来指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