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这个模型,我们可以发现,假设之下存在四种情况:(1)两国同时选择对对方的侵略行为,此时两败俱伤,互有损失;(2)A国发动对B国的侵略,A获得相对B国的优势;(3)B发动对A国的侵略,B获得对A国的优势;(4)两国放弃侵略的行为选择,而改成选择合作,加强交流,此时,两国不存在明显的权力优势。在这四种状况下,大国的恶性竞争(即第1种情况)反而使得两国权力之和最小,是最差的选择项;而一国对另一国的侵略只能造成两国权力的再分配,并不能增加权力;而两国的合作会增进两国的交流,创造更多的权力,这是最佳的选择。可能有人会否定第一条假设,认为大国之间存在实力差距,但是不能相差太多,否则就不满足米尔斯海默教授对大国的界定了。那么我们调整一下第一、六条假设:A国的起始权力为3个单位,B国的起始权力为2个单位。其他假设不变。在这些假设之下,我们可以做出下图:
根据图二,我们发现在这四种情况下,互不侵略,保持和平并加强合作,仍是最优选择。可见,即便大国之间存在实力的差距,两国的合作仍是最优的选择。
通过分析,我们发现,大国之间的合作,相互之间营造和平的外部环境而不是权力的恶性竞争,会增强彼此的权力。而这不仅打破了“安全困境”,而且会实现共赢的局面。曼瑟·奥尔森教授研究了“集体行动的困境”,使我们认识到了集体行动的“瓶颈”,但这并不意味着“集体行动”是不可能实现的。相反,通过制度设计和利益激励,完全可以打破“集体行动的困境”,从而使“集体行动”成为可能。大国间的安全合作,作为一种“集体行动”,是完全可以通过大国之间的谈判制定安全协议,对实现安全局面达成共识。
但是,为何米尔斯海默教授会对大国间的权力关系抱如此深的悲观态度,从而直接否定了在他看来“太过理想主义”的大国间的安全合作。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教授把权力看作是大国政治的目的本身,正如他在书中所说“权力不是实现大国政治目的的手段,而是目的本身”[3]。事实上这就构成了现实主义与自由主义的分野。在自由主义的思想家看来,国家政治的目标不仅在于权力,权力只是为了获得安全的一种手段。国家的目标还应包括经济上的繁荣,政治上的民主等等。这在国际关系上就表现为国家间的商业贸易往来,民主政治的传播与实践。当然,新自由主义者也关注安全问题,但是获取安全的途径更多的是依赖合作和制度建设。我坚信,国家存在的目标绝不是为了抽象的主权、安全等被野心家所夸大的概念,国家存在的目标在于提高主权者生活的幸福度。民主政治发展至今,我们应该对“主权属于人民”这一理念达成共识。我们承认,安全的国际环境是实现此目标的重要保障,但是正如托克维尔所说“如果仅仅把安全作为我们的唯一追求,毫无疑问,我们将陷入暴政之中”。恰恰是为了追求幸福的安全保障,很可能会导致幸福的严重挫折。况且,我们完全可以采用共赢的方式来解决“安全困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