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 = 0.95,是一个压缩系数。
基于这一新的份额公式,理事会进一步增加了包括上述四个成员国在内的54个成员国(主要是新兴市场国家)的份额,总额为200亿特别提款权。在此之后中国的份额比重将进一步提高至3.996%,投票权提高至3.806%。[27]这两次份额增加使得受益国家在基金组织中的份额比例总共提高了4.9个百分点。
(2)增加基本投票权数
2008年决议的另一项重要内容是大幅增加成员国的基本投票权,从原来的250票增加至750票。这是基金组织成立以来首次增加基本投票权。如上所述,设置基本投票权的主要意图是使小国(其中很多是低收入国家)在基金组织议事过程中拥有更多发言权。在这个意义上,此次大幅增加基本投票权数可以视为对以往多次直接和变相稀释行为的“反动”,有助于强化低收入国家在基金组织中的发言权和参与度,使基本投票权回归其题中应有之义。除此之外,2008年决议还锁定了基本投票权与总投票权的比例,即规定基本投票权在总投票权中的比例自本次调整之后将始终保持不变,以免重蹈通过普遍增资稀释基本投票权的覆辙。
2. 2010年决议的相关内容
在全球金融危机之后的反思和改革呼声中,二十国集团匹兹堡峰会(2009年9月)决定将5%的基金组织份额从代表性过高的发达国家转移给代表性不足的有活力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在2011年1月前完成此项工作。2009年10月,国际货币与金融委员会[28]建议基金组织在2011年1月前完成其第14次份额总检查。[29]2010年10月,二十国集团财政部长和中央银行行长会议再度商定在2012年之前完成份额转移,并将转移比例从5%提高到6%。2010年11月5日,在二十国集团首尔峰会(2010年11月11-12日)召开前夕,基金组织执董会通过了关于份额与治理结构改革的一揽子方案。2010年12月15日,理事会批准了决议。
在份额和投票权方面,2010年决议提前完成了第14轮份额总检查,决定将基金组织的份额增加一倍,从现在的2,384亿特别提款权增至4,768亿特别提款权,以增加基金组织的贷款资源,强化其危机处理能力,并作为份额转移的实施途径。与此同时,规定将超过6%的基金组织份额从代表性过高的国家转移给代表性不足的国家,即有活力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这样,加上已经生效实施的2008年决议,向有活力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转移的份额累计将达9%。[30]被转移的份额一半来自发达国家,主要是欧洲发达国家;三分之一来自石油生产国;只有不到20%来自其他新兴市场国家。[31]与此同时,将设立一个专门委员会来负责维持最贫穷国家的份额,根据实际情况对这些国家的份额个别进行特别增加。[32]此外,2010年决议还要求在2013年1月前完成对现行份额公式的全面检查,并以此为依据进行第15次份额总检查;后者的完成时间将比预期提前两年至2014年1月。检查的目标是继续动态地调整份额比重,以反映全球经济的变化。[33]
(二)治理结构改革
在治理结构方面,2008年决议的改革幅度相对较小,主要是增加非洲国家在执董会中的代表性。在执董会的所有选区中,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组成的两个选区所代表的成员国数目最多,分别为21个和22个,远远超过其他选区。但限于这些国家在基金组织的份额和投票权总数,其只能选举产生两名执董,在执董会中的代表性严重不足。为增加这些国家在执董会中的代表性,同时也考虑到这两名执董工作任务过于繁重,2008年决议特别规定,由至少19个成员国组成的选区可以任命第二副执董。鉴于副执董亦可出席执董会并协助执董工作,这一新规定无疑有助于非洲代表在议事过程中发出更多声音。
在此基础上,2010年决议对执董会的构成情况和产生方式进行了更具实质意义的改革。决议规定执董会目前24名执董的规模维持不变,但代表欧洲发达国家的执董将减少两名,转由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选举产生。在份额改革生效后,每八年对执董会构成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在产生方式上,全部执董都将通过选举产生,结束目前实行的份额前五位的成员国直接指定执董的制度。执董选举将继续基于成员国自愿组成选区的原则,并将由理事会制定有关规章来调整选举行为,既防止投票权过度集中于多国选区(multi-country constituencies),又为成员国自愿组成选区留下足够的余地。此外,决议还放宽了任命第二副执董的条件(7个或7个以上的国家组成的选区),以进一步增强多国选区在执董会中的代表性,并规定理事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这一数字。[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