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历史时期,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促使人大学者从更高的层次上看待人与法的关系:改革开放以来强调制度建设的初衷,是认为制度比人更重要,不能把党和国家的命运寄托在一两个人身上,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批判人治,走向法治,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法制建设的主旋律。但是,在人与制度的关系问题上还有更带根本性的一面,在我们进行制度建设、法制建设的时候,必须记住一个基本原理,人不是为制度、为法律而存在,相反,制度和法律是为人而存在。无论是制度的建立还是实施,都是为了人。从 “为人民服务”到“以人为本”这似乎是一个回归,但它是一个经过制度建设环节的回归,由于有了制度建设、法制建设,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才有了更加强有力的制度体现和保障,也恰恰是由于以人为本,才使得制度建设、法制建设牢记自己的根本和方向。[18]
【作者简介】
朱景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注释】 孙国华,朱景文:《论法的阶级性和社会性》,载《法学研究》1982年第4期。
参见孙国华:《再论法的阶级性和社会性》,载《西北政法学院学报》1985年第4期;《法学中的一个重大理论问题》,载《阵地与熔炉》1992年第2期。郭宇昭:《试论法的概念》,载《法学研究》1981年第2期;《法的基本概念的再探讨》,载《中国法学》1988年第2期。
参见孙国华、朱景文:《论法的社会公共职能》,载《浙江法学》1985年第3期。
参见孙国华:《论法的和谐价值》,载《法学家》2008年第5期。
人大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的主要著作包括孙国华主编:《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研究——关于法的概念和本质的原理》,群众出版社1996年版;《法的形成和运作的原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社会主义法治论》,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民主法制导论》,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吕世伦主编:《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史》,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列宁法律思想史》,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郭宇昭:《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朱力宇:《彭真民主法制思想研究》,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依法治国论》,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等。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68页。
参见朱景文:《革命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和建设的马克思主义法学》,载朱景文:《跨越国境的思考:法理学讲演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08-218页。
参见孙国华:《党的政策与法律的关系》,载《光明日报》,1979年2月24日。
参见孙国华:《“党的政策是法律的灵魂,法律是党的政策的具体化条文化”的提法错了吗?》,载《云南法学》1990年第1期。
参见朱景文:《法律是一种规则政治》,载《法制日报》,2007年7月15日。
《列宁全集》第28卷,第218页。
参见孙国华:《一定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载《人民日报》,1978年11月24日。
参见谷春德、吕世伦、刘新:《论人治与法治》,载《法学研究》1979年第5期。参见罗耀培:《我与<法学研究>》,载《中国社会科学院报》第19期,2008年12月11日。
参见孙国华:《民主建设必须纳入法治轨道》,载《中国法学》1990年第5期。
参见谷春德主编:《当代中国人权理论与实践》,党建读物出版社1999年版;《人权:从世界到中国——当代中国人权的理论与实践》,党建读物出版社1999年版。孙国华主编:《人权:走向自由的标尺》,山东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吕世伦:《西方人权思想选评》,中国人权百科全书1998年版;《论人权的几个对应范畴》,载《金陵法律评论》2004年春季号。朱力宇,袁钢:《欧洲人权机构:巴黎原则的一种尝试》,载《法学》2007年第7期。朱力宇,张小劲:《中欧人权观的异同及其对中欧关系的影响》,载《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2年第4期。叶传星:《人权概念的理论争论》,载《法学家》2005年第6期;《在公民权利、国家权力和社会权力的错落处》,载《法学家》2003年第3期,等。
参见孙国华:《法制与法治不应混同》,载《中国法学》1993年第3期。
参见孙国华:《社会主义法治论》,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参见朱景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理论的形成和发展——纪念改革开放30年》,载《法学家》2008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