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当代人权事业的发展年龄比新中国的年龄小得多,但是中国的人权思想发展也有着自己的历史。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一大批思想家就提出了人本主义的思想,特别是儒家的人文思想对中国人权思想发展乃至中华文化的历史发展都有极其重要的影响。西方人权思想在辛亥革命前后的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对中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但在新中国成立以后的相当长时期内,我们不仅在
宪法和法律上不使用“人权”概念,而且在思想理论上将人权问题视为禁区。特别是“文革”时期,受极“左”思潮的影响,“人权”被当成资产阶级的东西加以批判,在实践中也导致了对人权的漠视和侵犯。直到改革开放以后,针对国际敌对势力对中国的攻击,邓小平指出:“什么是人权?首先一条,是多少人的人权?是少数人的人权,还是多数人的人权,全国人民的人权?西方世界的所谓‘人权’和我们讲的人权,本质上是两回事,观点不同。”[6]在这里,邓小平从我们与西方人权观区别的角度间接地提出了社会主义中国可以讲人权以及讲什么人权的问题。
西方的人权思想,特别是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产生的“天赋人权”观,最初出于反封建专制特权和反对宗教神拳的需要。建立在西方哲学思想和近代以来形成的资产阶级政治法律理论基础上的西方人权理论,强调的是一个人为基础的个人主义。而在中国,对人权内涵的理解,始终受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以“家”、“国”、“天下”理念为基础的儒家伦理价值观和传统哲学思维方式的影响。中国的封建社会被推翻,并不是一个自发进行的过程,这是近代列强入侵中国,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处于劣势地位而激发出来的强烈的民族精神推动的结果。而这种民族精神与人权思想产生了高度的结合,使得中国人对人权的要求很自然地集中反映在民族独立和国家富强的愿望之中。[7]对于所谓“人权高于主权”的理论,在中国这片广袤的土壤中,是没有生根立足之地的。
由于对人权相对普遍性的认同,今天的中国,在保留自己的儒家文化的同时,也在效仿西方,发展着自己的人权事业。在这个过程中,接受了不少西方的批评和建议,中国欣然接受,也在不断改进。当然,指责的声音中,也不乏无中生有、无事生非的无端非议。做一个不甚恰当的比喻,在人权问题上,西方发达国家看待中国的眼光就好想已经成熟的一代代人看待如今的90后一样——他们的行为做法接受广泛的批评、指责只是因为他们还年轻,他们也并没有那么坏,没那么无药可救;他们一旦成熟起来,必然能做到跟他们前辈一样优秀——80后的情况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