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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皮”是否侵权

“苹果皮”是否侵权


蔡新华


【关键词】苹果;苹果皮;知识产权;侵权;iPodtouch;iPhone
【全文】
  
  今年7月中旬始,一款名为“苹果皮”的电子产品,迅速受到人们的热议和关注。将苹果公司的产品iPod Touch,穿上一件薄薄的外套,“乌鸡变风皇”,原来的媒体播放器,就变成能拨打电话的,时下风靡一时、鼎鼎大名的苹果iPhone智能手机。仅仅花费300元左右的价格,就能让价格约1000元多点的iPod Touch,升值为价格4000元左右的iPhone,让那些囊中羞涩的iPhone粉丝,喜不至尽。

  
  “苹果皮”,由一个化名为邓果的25岁年轻人,所组成的创业团队所为,产品名称叫“苹果皮520”,采用软胶材质制作,这张“皮”向内凹陷,四边可以把整部iPod Touch包裹进去,由内置电池仓,电路板,以及最重要的通讯模块和SIM卡插槽组成,实际是一款简易的手机,即利用苹果iPod Touch的系统和显示屏幕,来操作一台名为“苹果皮”的简易手机。

  
  “苹果皮”的核心技术有两个,一是破解苹果iPod Touch的系统,所谓“越狱”,然后在iPod Touch上安装运行环境,让其系统接受“苹果皮”的通讯模块,主要是iPod Touch没有的拨号和发短信程序;二则是让iPod Touch的显示屏变成手机的显示屏和键盘。

  
  上述简单的介绍,让我们首先肯定,“苹果皮”不是中国式“山寨”,既非简单抄袭iPhone的物理外观,也未对iPhone的颇具技术含量的应用系统进行克隆,因此,有人认为,这是一种新的中国式创新,并为此精神感到“骄傲”,但骄傲之余,问题仍然是“苹果皮”是否侵权?

  
  为了回答这个看似简单实则复杂的问题,先回顾一下苹果公司产品与此相关的历史。苹果公司很多产品卓越,但功能单一,或者说从消费者角度看,存在功能缺失,例如早期iPod不支持录音、收音机的功能。于是,那段时间,苹果公司、第三方伙伴,都相继推出一系列提供这样功能的配件。但让人啼笑皆非的是,这些配件的价格,比单买收音机或是录音笔更为昂贵。因此,除非人们想享受,那种使用iPod听广播或是录音的感觉或者说Feel,人们才会购买,以弥补这些功能的缺失。按照目前盛行的知识产权保护理论,苹果公司利用品牌和技术垄断获得超额利润,并非不正义,这是一种合法的品牌定位和获取商业利益的行为。

  
  因此,商业上看来,“苹果皮”并非是一种创新,也非商业道德的另类,所以大可心安理得地去做。但是法律上则不一样,如果类似“苹果皮”的东西,不被划入iPod Touch配件之列,被苹果公司“招安”,成为苹果公司认可的第三方合作伙伴,似必涉及可能侵犯苹果公司知识产权的问题。因此,不想被“招安”或者“招安”无望的情况下,因打破苹果公司既有的产品格局,必招致苹果公司各种方式的“围剿”,包括法律上的“围剿”。故我们的问题是,突围能否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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