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在那种情境下,当地检察、审判人员采取留有余地的对策,判死缓得以枪下留人,既保住了无辜者的生命免遭冤杀,使后来平反还有活口;又曲应了上级武断的威权;事后还可减轻自己的罪过。再说,留有余地也是给自己的良心存留一点空间,不失为保住做人的道德底线的一种权宜策略。虽然这并非崇高,总比那种视人的生命如草芥,或踏人尸骨以升官的行径要可取得多。
联系到柏林墙推倒后审判东德警察一案(详见郭道晖:《还原真相是走向正义的第一步》,载《炎黄春秋》2010年第2期),该警察曾奉命开枪杀死越墙奔向自由的青年。其辩护律师认为,开枪是服从和执行东德政府的法令,罪不在己。而法官则指出,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即只开枪而故意不打中),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任何人都不能以服从命令为借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伦理底线。不道德的行为不能借口是奉政府的命令干出来的而求得宽恕。在不得不执行恶法恶令的时候,当事者应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尽最大智慧,留有余地地、打折扣地执行。也就是说,在万不得已的情势下,你有凭良心坚持和运用这一厘米主权的道德义务;否则你必须承担罪责。
我们党的历史上,经历过无数次你整我、我整你的残酷的政治斗争。在最高领袖专权、一个人说了算的不可抗拒的运动中,仍然有一些明智之士和没有泯灭良知的党员干部,不怕担风险,或冒死包庇无辜受害者,或在可能条件下宽容、善待一些受难者。如在急风暴雨的反右运动中,专家学者济济一堂的文化部文物局,被上级指定至少要划3个右派;但在局长王冶秋的曲意呵护下,居然没有划一个右派。又如著名历史学家李新在其《反右派亲历记》中开篇就说:当年若没有吴老(即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吴玉章)的帮助和保护,我必定被打成右派,那么后半生的我将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了。再如张闻天主持外交部反右运动,反复强调要特别慎重,可划可不划应尽可能不划,实在不行就划成中右或严重右倾。由于张闻天的努力,外交部这一知识分子成堆的部门相较其他类似机关,右派少得多。也因此,当时外交部的反右遭到了非议。两年后,庐山会议上被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的张闻天罪状之一,就是所谓包庇右派。还有当时的团中央宣传部部长项南、《中国青年报》社长张黎群等都有被打成右派的可能,但却被团中央第一书记胡耀邦保了下来。据当年的大右派刘宾雁说,胡耀邦曾经想保护许多人,包括刘宾雁本人,但是多数人没有保成。1977年12月,胡耀邦担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长,上任伊始,他便开始大力平反历次冤假错案,摘掉了所有右派分子的帽子,几乎所有的右派分子都被确定为错划,予以改正。(以上参阅腾讯网:《他们是如何躲过了右派帽子的?》,原载2008年7月1日《新闻午报》)以上诸例表明,即使在不可抗力的高压下,仍然可以运用这一厘米主权,略尽自己的道德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