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心”与“民意”体现了两种不同的政治统治理念,前者含蓄,后者奔放;前者是在双方的沉默不语中让统治者去感受,后者却在大声疾呼中给统治者以压力;前者产生“得民心者得天下”的豪言,后者却首肯了公民在政治社会生活中的主体资格,并极力倡导“民意不可违”。
因此,五千年来的政治统治传统决定了执政党目前的政法策略是以“民心”为核心的,是充满了德性的,在这里,法律是被架空的。而我们今天所看到的国家整套的对内温和、对外强硬的政法策略,实质上离不开基层工作的丰富经验。政府依统治的需要区分了“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对待前者就如同那幅对联中所说的一样,实现各方的自律,纠正失范的行为,但对待后者则需要有革命的勇气和不怕牺牲的精神。当然,只是不怕别人的牺牲而已,自己的牺牲谁都怕。而在基层以“人民内部矛盾”为主,处理方式尤为缓和。但往往在法律文本和法治意识缺失的农村地区,评断是非所依靠的,就只有乡规民约了,它可能有效,但却不一定健全。因此而误判、错判,伤了“民心”,都是有可能的,但它同样可以从其他事上补回来,在这里,个人心中的公平正义之天平是通过两边的不断倾斜而勉强平衡的。
那么我们有无可能以“民意”为核心架构新的政法策略来重建法治信仰呢?这就涉及到了一个更为深刻的疑问:完全的民意开放表达会导致怎样的后果?长期以来,对待政法工作我们一直在坚持一个党内共识,那就是邓小平所提出的 “稳定压倒一切”。但这种为了维护自身统治地位而压制个人进步的极端思维对于它的执行者来说同样是有害的,依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这一观点过于唯心,也过于主观了,忽视了客观事物的外在变化。社会在进步,但“稳定压倒一切”却成为了政法工作的借口来干预民意的表达,以至于“上访”这种非正常的民意表达途径越来越受到基层群众的追捧。他们为了解决问题,串联上访,越级上访,拦路上访,这不能不说是基层政法策略在现实的推行中躲不开的尴尬。为什么不能开放民意?因为中国的历代政府和民众都在怀疑:民众怎么能自己治理自己呢?乱了怎么办?受剥削了怎么办?过不上安稳日子会不会出事?也就是说,中国政治生活中的诸多不信任议案是由上自下提出的:中央质疑地方,领导不相信群众;而非自下而上的。有了这些不信任议案,也就有了我们国家一整套的政法策略,用来惩治贪官,调处纠纷,化解社会矛盾,要是说长远一些,还是会促进社会表面上的进步的。那么更为实质的人的进步呢?谁都不敢保证。所以很奇怪的一点是:中国人在包括政党制度的设计等很多方面缺乏怀疑主义的考量,但我们的民族却具有多疑的性格。有人说中国的现状是一统就死,一放就乱。我想,这也算是政府做事畏首畏尾的原因吧。渴望改革却又惧怕改革,只能“以经济建设为核心”,也算转移了一些公众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