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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收押犯的特点与教育改造对策

  6、从捕前职业上分析.不仅有工人(11.08%)、农民(44.6%)、个体劳动者、职员、无业人员(35. 46%)和学生,还有担任企业负责人的厂长、经理以及国家工作人员,表现出捕前身份的多样性和经济地位悬殊的差别性。要求监狱在改造他们的过程中,不能“大锅煮”、“一刀切”,而必须因人而异、区别对待、“一把钥匙开一把锁”。
  二、改造态度
  态度是服刑罪犯对待判决、服刑、改造、教育等客体反应的心理倾向性,对罪犯的改造具有指导和动力作用。为了较为准确地了解罪犯入监以后即已产生和形成的态度体验,我们设计了无记名自评量表、他评量表,让罪犯进行自我评定,并由中队干警对罪犯自评情况逐一考核,进行评定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1、在认罪服判方面,有90%的罪犯表示能够认识到自己的罪行,85 87%的罪犯给自己的认罪态度打上了“好”和“较好”的评定,干警认为罪犯自我评定的正确率为了5%;但也有10.25%,的罪犯未做明确回答,3 32%的罪犯觉得自己“可判可不判”或“没有罪”。
  2、在遵纪服管方面,89 2%的罪犯自我评定为“较好”,干警评价罪犯回答问题的正确率为90 .3%。这是因为罪犯在服刑初期,慑于国家刑事法律制度和监狱的高墙电网、严密的监规纪律,一旦他们适应了这个“陌生”的环境,当中的一些人就会自觉和不自觉地表现出自身的劣迹而违规违法,抗拒改造。也不排除少数罪犯口是心非、阳奉阴违的”两面派”做法。
  3、在学习劳动方面,有92.52%,的罪犯认为“劳动改造很有必要”,88. 92%的罪犯认为自己“做的还可以”,只有2.5%的罪犯认为“劳动太苦了”和“劳动改造毫无意义。”有90 .8%的人觉得“应当把刑期当成学期”,但也有相当一部分罪犯抱着“学与不学一个样”的态度,他们学习被动应付,收效甚微。这说明绝大多数罪犯还是愿意学一点东西,充实自己,愿意通过劳动改造努力表现,多挣奖分,为今后减刑、假释创造条件;但也有少数罪犯不求上进,不想学习,怕苦怕累,应多下功夫,多加引导,充分发挥这两大手段的改造作用。
  4、在适应环境方面,92.24%的罪犯觉得“监狱里的生活还过得去”,感到文化娱乐和伙食较好,只有5 8%的罪犯认为“生活太艰苦”。有87.53%的罪犯认为“自己和大家相处得很好”,只有8. 3l%的罪犯认为“监狱里的人很难相处”。
  以上情况说明.绝大多数新犯是能够适应环境。处好人际关系,安心改造的。但有两点应引起我们重视:一是当他们的物质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后,更多的是追求精神文化需要,因此,我们在改善犯人生活的同时,一点也不能忽视监区文化建设。一是要清醒地看到和有效地防止罪犯中监督意识淡化,和平改造气氛的出现。
  5、在对亲人的态度方面,76. 92%的罪犯有一种对家庭的内疚、赎罪感,16. 24%的罪犯觉得自己做的“不好”、“不够”;89.75%,的罪犯觉得“服刑以后,对家庭考虑的比较多”;也有7.98%的罪犯认为“既然服刑了,就烦不了家庭”。说明大多数罪犯对家庭、亲人有一种依附感和家庭、亲人对罪犯改造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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