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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忽的希望——由“占座”问题延展开去的思考

  虚假集体主义掩饰下的绝对自我主义
  费孝通先生曾对“自我主义”和“个人主义”作了区分。他指出,中国人习惯以“己”为中心构筑一个由内而外的“差序格局”,这样在每个人的心目中都有一个以自己为国王的虚拟王国;西方的个人主义虽然也注重个人利益的追求,但是有“平等观念”和“宪法观念”作为个人主义的制约或平衡。归根结底,中西的差别不在于是否追求自己的权利和利益,而在于在追求自己权利的同时是否也尊重别人的权利!当一个人占座的时候,必定是对自己使用座位的权利心知肚明的,并且他也积极的实施了实现自己权利的行为。但是,他同时也忽视了别人也平等的拥有这一权利并似乎心安理得的侵犯了它。
  据我的初步测算,吉林大学的座位绝对是充足的,并不存在有人根本找不到自习空间的可能。然而,正是因为一些占座的人制造了“座位不够”的假象,并实际使许多座位空置造成了座位短缺和疯狂占座的恶性循环。从个人来看,占座似乎是理性的因为你不占别人也会占,但正是这样的“个体的理性”制造了群体的非理性——人人都在担心权利被侵犯但同时又无时无刻不在侵犯着别人的权利。
  更为可恶的是,一些热衷占座的人士还会摆出“集体主义”的老调子论证占座的合法性,他们说,为班级的其他人占座是一种“有集体荣誉感”的行为。其实,当“集体利益”的大旗屏蔽一切个人利益的时候,集体的暴政就会发生。我看到那些以集体之名行侵权之实的时候,不由得想到文革期间中国人的集体狂热中频频出镜的“集体主义”的虚伪话语。虽然占座本身并不会造成任何灾难,但是在当代大学生中间借尸还魂的某些民族劣根性却不能不发人深省!
  利益均分掩饰下的权力支配欲望
  有人也许会说,我占座不是全为了自己,怎么能说是绝对自我主义呢。但请不要忽视了,一个人即使表面上把占座的利益均分给了其他的人,其实质也不过是一种对自己主导资源分配的强烈欲望。其隐含的逻辑是,这次我帮你占了座,下次你应该回报我一些什么。如果有“不识相的”坚持不占座,那对不起,你被排斥在我们的共同体之外了。
  蒙昧时期的蒙古人往往会为了抢夺其他部落的牲畜、土地和人口而暂时结为同盟,听从一个临时的头领的指挥。同样,该头领获得了战胜之后战利品的分配权。占座的实质与此其实并无差异——一个人占座,其他人听其分配作为并从中获益。这看似双赢,头领的权力欲和追随者的物欲都得到了很好的满足,可是吃亏的呢,自然是因为这一“双赢”而被侵夺了权利的人了。当然,这在成王败寇的丛林逻辑主导下的过去无可非议,但这种现象出现在宣称走向民主与法制的当代中国,出现在宣称是社会希望的大学生身上,又作何解释呢?
  中国出现了一打伟人,却未必有太多的“公民”,因为只有“臣民”。所有人都情愿依附于强者或者既得利益者而欺凌更弱者,没有人愿意大声地呐喊自己的合理的权利主张。这样,为民者不敢维权、为官者无意限权——法律意识流于口号。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一旦什么样的身份能带来实际的利益,人们就会拚命的争取取得这样的身份了——因为正常的“公民”身份,并不足以保证它的应得权利,于是只有借助强力的集体来保证了。但是,中国人的百年宪政梦想,又到何时才能实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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