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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迁西法律诊所初探

北大——迁西法律诊所初探


李洪江


【关键词】法律诊所 外嫁女 土地承包经营权
【全文】
  2004年11月19日,这是我第二次踏上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的土地了。按照既定规划,这次的任务主要是“接待”当事人,然后进行评价和总结。“法律诊所”在中国的存续时间可以说是屈指可数,因此有必要先介绍一下“法律诊所”的特殊内涵及其价值所在。
  “法律诊所”的内涵及其价值
  “法律诊所”是“诊所式法律教育”(The education of the law clinic)的简称。对中国来说,法律诊所是一种“移植”产物,首发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这也是有其原因的:美国属于“普通法系”国家,其法学教育已有200多年历史,其任务也是简单而单纯的以培养律师为目标的(法官由知名且品学兼优的律师晋升),而职业法律人的首要特征即“实务型”,因此,美国法学教育的模式最初被定位为“案例课堂”,即已成型的法律实务中的个案为基础,经过课堂讨论等方式形成法律规则,学生可从中锻炼自己的处理实务的能力。至20世纪60年代,由于美国民权运动的勃兴,反对种族歧视的运动此起彼伏,社会上的弱势群体亟待得到法律上的公正对待,因此,以哈佛大学为首的各高校纷纷几乎同时开展“法律诊所”,以法律援助为基础,以个案为载体,以互动式教学为模式培养学生的个案处理能力和职业道德情操,以弥补传统案例教育的不足。诚然,自各高校开展“法律诊所”以后,从社会影响和学生实务能力上都有了极大的提高,“法律诊所”也就定型为美国各大学法学院的基本教育方式之一。
  2000年9月,在美国福特基金的资助下,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等7所大学或他们的法学院建立起自己的“诊所式法律教育”课堂,同时,中国法学教育委员会也按照美国JD(jury doctor)的模式在中国引进了“法律硕士”(JM)的专业学位,这是中国人跨世纪的法学教育模式的在探索,也可见中国法律人追求“依法治国”伟大目标的渴求心理。
  北大——迁西法律诊所的基本构想与价值取向
  2001年,北京大学学生法律服务中心与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妇女联合会协商决定在迁西成立“北大——迁西法律诊所实习基地”。为何选在河北省迁西县市与法制建设分不开的,也是考虑到迁西的妇联设立了妇联法律服务中心,且迁西的法制建设已基本走在了中国农村法制建设的前列。这是中国破天荒的一件事情,是中国第一所有大学法学院与地方社区联合推进依法治村的机构,是中国“诊所式法律教育”课堂的新的初步探索。当然,其中也凝结了广大师生及迁西妇联的艰辛努力和汗水。
  起初,该法律诊所是以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为宗旨的短浅尝试,在广大师生的共同努力下,特别是法学院老师和法律援助中心的蒙晓燕 等同学德广发而深入的推动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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