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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新形势下我国执行问题

浅析新形势下我国执行问题


梁娟萍 肖文丰


【摘要】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群众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我国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在不断增加,由此执行案件相应的也在不断上升,然由于我国执行环境内、外部各种因素的影响,我国民事执行出现了许多困惑的现状,即“执行难”和“执行乱”,严重地破坏了法院形象,在一定程度上给群众带来一定的损害,它也因此成了人们谈论的热门话题。本文旨在通过简要介绍执行现状、原因及措施指出我国民事执行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民事执行工作,使我国的民事执行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关键词】执行问题执行难执行乱
【全文】
  人们常说:光说不做等于白费。如果将这句话用在法院工作中,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光有裁判而不执行等于白费。如果一项公正的裁判不能得到切实的执行,这所谓的裁判也是白纸一张,仍然不能起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作用。故执行在法院工作中起着重要作用。然多年来,“执行问题”都在困饶着法院工作的正常进行,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法律的尊严,也破坏了法院在群众心中的形象。为此,各级法院在长期的实践工作中,都在不断摸索和探索着解决执行问题的方法,取得了一些成绩,可仍然严峻,执行问题难以从根本上解决。笔者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本着学习商讨的态度,想谈谈自己的一些粗浅看法。
  我国执行现状
  当前,随着依法治国策略的不断深入,普法教育覆盖面的不断扩展,越来越多的群众愿意通过法院维护自己合法利益,由此案件也呈现出范围广、类型多、难度大的特点,这给我国法院执行工作带来了困难,且由于长期受执行环境内、外部各种因素的影响,以及执行条件的制约,我国的民事执行出现了困惑的现状,主要表现两个方面,即“执行难”和“执行乱”。
  (一)“执行难”。所谓“执行难”是指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这是我国的一种独特现象,当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送达当事人后,因种种原因该生效裁判规定的权利、义务内容难以实现。“执行难”现状不仅使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实际保护,也损害了法律的尊严,甚至导致社会关系紧张、矛盾激化,直接影响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2004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所作报告中指出:“一年来,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5687905件,涉案标的金额7 685亿元,分别比上年上升0.78%和8.33%。”但是执行工作依然严峻,离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执行难”问题难以从根本上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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