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将出租变为投资进行税收筹划
房地产公司将其所拥有的房产出租,需要交纳营业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所得税,承租企业需要支付房租。对于双方来讲,其成本都是比较大的,如果能够将出租改为投资,则双方都有可能从中受益,因为免除了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例6:某位于城区的房地产公司将其拥有的一套房屋出租给某商贸公司,租期10年,租金为200万元/年。该房地产公司需要缴纳营业税=2005%=10万元;房产税=20012%=24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010%=1万元;企业所得税=(200-10-24-1)33%=54.45万元。该房地产公司的税后净利润=200-10-24-1-54.45=110.55万元。该商贸公司所支付的租金可以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假设该商贸公司不考虑该租金的税前利润为X,则该商贸企业的税后利润=(X-200)(1-33%)= 67% X -134万元。
如果经过税收筹划,该房地产公司将房屋出租改为投资,该房屋作价1000万元投资入股,占有该商贸公司a%的股份,预计a%的股份每年可以分得税后利润120万元。假设该商贸公司所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33%,则该房地产公司每年的净收益为120万元(即该120万元利润不用补缴企业所得税),比税收筹划前增加净利润120-110.55=9.45万元。该商贸公司减轻了200万元/年的租金支出,但是1000万元的房屋需要缴纳房产税1000(1-30%)1.2%=8.4万元。假设该商贸公司的税前利润和税收筹划前相同,则该商贸公司的税后利润为(X-8.4)(1-33%)-120=67% X -125.628万元。与税收筹划前相比,该商贸公司增加净利润134-125.628=8.372万元。
六、通过两次销售房地产进行税收筹划
房地产销售所负担的税收主要是土地增值税和营业税,而土地增值税是超率累进税率,即房地产的增值率越高,所适用的税率也越高,因此,如果有可能分解房地产销售的价格,从而降低房地产的增值率,则房地产销售所承担的土地增值税就可以大大降低。由于很多房地产在出售时已经进行了简单装修,因此,可以从简单装修上做文章,将其作为单独的业务独立核算,这样就可以通过两次销售房地产进行税收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