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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就是有效率的吗——对新古典主义理性的再思考

  二 完备理性?
  现实中的人真如新古典经济学所假设那样具备完全理性吗?两个困绕经济学界的体现人的自相矛盾性的经典例证似乎正置新古典经济学于尴尬境地。
  “阿莱斯之谜”(The Allais Paradox):
   “阿莱斯之谜”说明人的选择行为有时自相矛盾(这是人们不理性行为的一种表现)。它是这样的:假如说有两种赌博方式,甲方式有100%的可能赢100元;乙方式有10%的可能赢200元,85%的可能赢100元,15%的可能性什么也得不到。问你愿意参加哪种方式的赌博?然后,还有两种赌博方式丙和丁。丙方式有15%的可能性赢100元,85%的可能性什么也得不到;丁方式有15%的可能性赢200元,85%的可能什么也得不到。在丙和丁之间,你又愿意参加哪种方式的赌博呢?实验的结果是,大多数人在甲乙方式中选甲,在丙丁方式中选丁。在这里,从理论上看,人们的行为是前后矛盾的。因为我们可以利用预期效用函数推论出,一个人选甲方式是理性的话,那么它选丁是不理性的,或者,一个人选乙是理性的话,那么他选丙则是不理性的。
  “埃斯伯格之谜”(The Ellsberg Pradox)
  “埃斯伯格之谜”是有关人们的主观概率之间的矛盾的。它是这样的,有300只球,其中100只红球,其余200只是蓝球或绿球。你先参加下面两项赌博中的一项:甲,如果摸出一只红球,你得100元;乙,如果摸出一只蓝球,你得100元。然后,你在参加下面两种赌博的一项:丙,如果摸出一只球不是红色,你得100元;如果摸出一只球不是蓝色,你得100元。你可以检测一下你在两次选择中是如何决策的。据调查,大多数人在甲乙中选甲而在丙丁中选丙。事实上,选甲说明你认为蓝球的比例小于1/3;而选丙说明你认为蓝球的比例大于1/3。这个结论可以用简单的概率知识加以证明。可见,人们对于同一事物的主观认定有时也是矛盾的。
  看来这个“精于计算的”的经济人面对复杂的现实社会时,没有经受住实践的无情考验。完备理性需要的太多前提,都需要我们的再检验。
  1. 制度真空?再次回到本文关于“交易就是有效率的吗”的主题的讨论之中。新古典经济学通过理性经济人的极大化的追求直接建立了静态的均衡模型。这一结果似的讨论忽略了交易产生的过程,包括:交易之前买方搜寻产品信息的过程,卖方搜寻买方消费偏好的过程,双方进行交易谈判的过程,双方经谈判之后定立契约的过程,订立契约后执行契约的过程(包括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诉讼、仲裁的过程)。实际上每一个过程都在产生成本(机会成本),这就是搜寻成本、谈判成本、缔约成本、执行成本。这些成本被新制度经济学家科斯先生称为“市场摩擦”或“交易成本”。如果说这些关于交易的成本在任何制度环境下是固定的,制度对这些成本的形成不具备影响,那么我们就不必考虑制度问题或制度应被认为是外生的因素。但是,新制度经济学家们会立即指出不同的制度环境下,这些成本的形成和数量是大相径庭的。在资源稀缺的现实社会里,如果没有对产权的明确界定,交易双方都会发现因交易而引起的正效益和自己并不相关,由此双方不会有节约交易成本的激励。于是在交易过程中出现的成本将是如此巨大以至于其交易结果产生的福利只能是入不敷出。这种情况下交易还是有效率的吗?新制度经济学家们通过对不同产权和交易的制度安排对于经济人理性(手段—目的)的影响,确立了制度安排在经济学研究中的核心地位,从而对新古典经济学的制度真空前提提起空前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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