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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记协——中国新闻界非政府组织的角色与作用

  纵观国外的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NGO),也被称为非营利组织(Non-Profit Organizations,NPO )或第三部门(Third Sector)。对其的研究兴起于上世纪80年代,吸收了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理论的成果(后者是近代欧美资产阶级反对专制国家、捍卫个人自由和权利的思想武器,90年代后扩展到世界其他地区,成为当代世界一股重要的社会政治思潮)。非政府组织理论认为非政府组织与国家之间通过制衡、参与、合作互补,达到维系社会民主和平、促进发展的共同目的。国家并不是万能的,发展经济和社会民主,需要非政府组织与集权的国家机关之间形成相互合作、监督的良好机制。以新闻界为例,美英德法日等西方国家以及拉美、亚洲等国家和地区普遍存在新闻界行业组织如记者协会、新闻出版委员会等,他们是新闻界的非政府组织,具有行业自律和维护新闻界权益的功能。他们与政府和国际组织进行广泛交流与合作,在很多国际会议中占有一席之地,成为影响国际国内政策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以美国为例,非政府组织的工作方法是自觉、主动地寻找和发现新的社会需求,自己筹资开拓服务项目,并力求政府给予支持。而政府对其实行特殊的财税政策如每年提供10%-80%不等的财政资金、对其从事服务时所获得的各项收入和所购买的商品免税、同时规定其从事公益服务所形成的利润必须用于公益服务再投入。现在,非政府组织正面临新考验:财政资助减少,促使他们增强自身的营利能力。政府鼓励其寻求和形成一定的自立机制,可以提供有偿服务、开办营利性公司,以营利性的收入来弥补非营利性服务的需求,同时要求压缩行政经费、保证服务效率。
   中国记协应当抓住这次机构改革的契机,为成为我国新闻界的非政府组织角色并发挥作用而努力。虽然它目前具有半官半民的双重性:既是党政权力机关的延伸,又某种程度地代表新闻界群体利益,其行为受到行政机制和自治机制的双重支配。但是,它本质上是新闻界的群众自治组织,而不是发号施令的党政机关,因此存在着迈向非政府组织的客观内在要求和优越的外部支持环境。1997年后,它相继成立了行业自律和维护新闻工作者权益的专门机构,从而纵深拓展了工作领域。其作用由此得到加强,引起了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与重视。新闻界更希望它在为会员服务等方面有更深的开拓、更大的进展。中国记协常务副主席郑梦熊指出“(要)做党政领导机关要求新闻界做但又不便直接出面做的工作,做新闻界想做但由新闻单位出面做又有困难的工作,做社会各界希望新闻界做又没有条件组织新闻界做的工作。”这极其精确地概括了记协工作的实质内容,很受新闻界的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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