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的宿命——为苏力有节制地辩护
石亚西
【全文】
我不敢自称我理解了苏力,但如果横下心来批评苏力几句,那肯定还是有几分道理的。苏力也谈论宿命,这或许就是苏力的宿命。
几年前苏力开启了法学研究的新景象,几年后苏力几乎淹没在批评的浪潮中。这种现象对苏力而言,或许意味着某种转折,但就学术而言,至少在其“繁荣”方面还是有某种连续性吧。
对于苏力的批评依学术研究之“立场、方法、结论”三个层面可分为三个方面:⑴在立场上,苏力放弃了法的价值论;⑵在方法上,苏力的研究方法神出鬼没,因而注定了其论证的相互矛盾或逻辑不一致;⑶在结论方面,苏力的结论倾向于维护现存体制,至少免不了这种嫌疑。
有如此批评,再加上苏力身为北大法学院院长——是当官的,又是党员,苏力真是有口莫辩。
更让苏力跳进黄河洗不清的是,苏力留洋获博士归来,居然放弃法的价值论,那岂不是忽视中美两国之根本的差异乃是在于体制的差异吗?
苏力会如何面对这些批评,我不得而知。苏力似从未在学术的层面上迎战这些批评,仅是在某些准学术的谈论中,表露这些批语都是误解。苏力援引毛泽东的话说:扫帚不倒,灰尘是不会自动跑掉的。意谓要打倒或征服苏力,还得要有强有力的理论,苏力是不会自动倒下的。这即表明苏力认为这些批评并未扫到苏力这粒灰尘上,因而,苏力在继续走他应该走的路。事实也正是如此,苏力这粒灰尘并未被这些批评的条帚随意搁置。
如此一来,则要么是这些批评不着边际,要么就是苏力并不是他所自谦的灰尘,而是实打实的刚体。当然,若是跳出批评与批评对象所形成的语境,第三种可能或许更加真实:苏力确实就是刚体,而这些批评确也扫到了这块刚体身上的灰尘。
简析如下。
1、在立场上,苏力放弃了法的价值论(徐忠明:《解读本土资源与中国法治建设——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读后》,《中外法学》2000、2)。这种批评肯定是有道理的,但若进一步追问,苏力放弃了什么样的价值论?这种显然正确的批评就不那么显然了。苏力肯定放弃了通常的法的价值论或者批评者心目中的价值论。通常的法的价值论,依愚之陋见,大致两种:⑴一般而言,即那种听听美国之音或读读法学本科教材就可获得的价值论;⑵在学理层面,即由“自然法”体现出来的价值论。苏力既放过洋,阅读过美国社会这部教材,则当然会放弃第一种价值论。至于第二种价值论,“自然法”(natural law)是西方社会的特定产物,与中国的“自然法”(spontaneous law)有很大的不同,苏力弃之,只要不是如同蔽履,则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