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 (记者刘杰)昨天上午,曾震惊北京的“东五环特大车祸案”终于有了结果,朝阳法院认定刘平犯有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6个月。去年7月28日,一辆大货车在东五环翻越隔离带,酿成7死1伤的特大车祸。肇事司机刘平当场被抓,死伤者家属随后提起600余万的民事诉讼(本报曾系列报道)。
昨天早上9点,两名死者家属在律师陪同下坐在旁听席上。10多分钟后,刘平被带至法庭,先朝着旁听席上的死者家属深深鞠了一躬。随后法官宣读判决书说,合议庭认定了如下事发经过:去年7月28日下午5点,刘平开着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由京通快速路进京方向违章驶入东五环。5点40分,当车辆由北向南超速行至东五环主路18.1公里标志牌处时,刘平为避让前方车辆采取了制动措施。不料大货车翻越中心隔离带,驶入逆行车道,与正常行驶的3辆车相撞。车祸导致被撞车内7人死亡,1人受重伤,车辆严重损坏,相关道路设施受损。交管部门认定,刘平对此事负全责。
合议庭认定刘平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开车造成的重大车祸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且情节特别恶劣。
最后法官宣布,鉴于刘平案发后主动报警,有自首情节,从轻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站在法庭中央的刘平,时而深深低着头,时而抬起头眉头紧锁,神情黯然。宣判完毕,他平静地走出法庭,态度坚决地拒绝接受任何媒体的采访。至于是否上诉,刘平表示回看守所后考虑再说。
旁听席上的死者家属,对于刘平获刑6年半表示不太满意。其中一名家属说,刘平背负着7条人命,应当受到更严厉的法律制裁。5名死者家属共同聘请的律师透露,民事案件已经开过庭,4名被告在庭上互相推诿,目前家属们在等候判决。
>>法官释案:量刑考虑了自首因素
宣判后,本案主审法官董更解释说,2008年至2009年,发生在朝阳区的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共计152起,造成死亡人数为150人,其中绝大多数肇事司机具有违章情节。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的最高量刑是有期徒刑7年。就本案来看,刘平肇事造成的后果非常严重,情节很恶劣,在考虑了他自首的情况下,才判处有期徒刑6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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