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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共有关系作出系统全面的规定
WWW.FSOU.COM 来源:www.fsou.com 时间:2008-11-15


  共有,在我们生活中并不鲜见,一般老百姓都知道夫妻的财产是共有的,几个人合伙做生意,他们各自的出资和收益也应该是共有的。那么究竟什么是共有呢?

  为此记者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民法研究所副教授寇广萍。她说,在现实生活中,一人享有一物所有权,我们一般称为单独所有,两人以上同时共同享有一物所有权,称之为共有。

  共有分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对同一项财产按照确定的各自份额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形式。例如,甲、乙、丙三人经协商共同投资进行合伙经营,其中甲的投资占50%、乙占30%、丙占20%.就外部关系而言,甲乙丙三人对合伙经营的资产共同享有一个所有权;就内部关系而言,甲乙丙三人对资产分别按50%、30%、20%的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寇广萍说,每个共有人对自己的份额所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共有人有要求分出自己份额的权利。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中自己份额之外的份额在出卖时享有优先购买权。也就是说,共有人在出卖自己份额时,应将出卖的意思及出卖的条件通知其他共有人。如果其他共有人要购买这一份额,同等条件下优先于其他人。那么,如果其他共有人中的几个人都想购买这一份额怎么办?由转让份额的共有人决定将其份额出售哪一个共有人。

  倘若在合伙经营过程中甲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对外与丁签订合同,欠了丁10万元。甲乙丙三人该如何偿还丁的债务呢?

  寇广萍说,物权法草案第107条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寇广萍解释,根据上述规定,共有人之间在对外关系上,形成的债务是连带之债,而在内部则是按份之债。连带之债,是指此债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数人时,各债权人均有权请求任何一位债务人为全部债务的履行人,各债务人都负有承担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具体到本案例中,丁可以要求甲乙丙共同承担全部的债务,也可以要求甲乙丙中的任何一个人承担全部的债务,甲乙丙都有义务履行,不得拒绝。当甲乙丙中的任何一个承担了全部债务后,他可以要求其他的债务人按照约定的投资比例或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他们应当承担的份额。即如果是乙承担了10万元的债务,则乙可以向甲追偿5万元,向丙追偿2万元。当然,如果共有物部分或全部被他人妨害或非法侵夺时,全体共有人均有权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寇广萍说,共有的另一种形式是共同共有。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许多情况下是共同共有,共同共有较之按份共有,其不同处在于:共同共有是不分份额的共有;共同共有的发生,以数人间存在共同关系为前提,通常仅存在于婚姻家庭领域内或具有一定亲属关系的公民之间;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全部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寇广萍说,共同共有的效力表现在共有关系中,即形成共同共有人间的内部关系与外部关系。在共同共有人间的内部关系方面,共同共有基于共同关系而发生,每个共有人的权利及于共同共有物的全部。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划分份额,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应认定为无效。共有财产的处分通常应经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否则无效。在共同共有人间的外部关系方面,共同共有人对所欠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共有物因管理不善造成他人损害时,全体共有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在家庭共有和夫妻共有关系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或共有的房屋坍塌致人损害的,即应从共有财产中支付赔偿金。

  寇广萍最后说,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应认定无效。但是,在第三人有偿、善意取得该财产时,则应维护第三人的利益,使第三人最终取得共有财产的所有权。至于其他共有人的损失,则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予以赔偿。

  名词解释:

  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对同一项财产共同享有一个所有权的法律关系,或数人就同一标的物共同享有同一所有权的法律状态。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对同一项财产按照确定的各自份额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形式。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和法人,根据某种共同关系而对共有财产共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制度。

  专家点评

  进一步明确财产共有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中国政法大学民法研究所副教授寇广萍:财产共有关系是社会经济生活中常见的财产形式,其存在的领域十分广泛。在商品交换中,财产共有形式便于集资,发展横向联合,能够机动灵活地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因而物权法草案顺应时代的发展,规定了财产共有关系,它可以进一步明确财产共有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充分发挥物的效用,正确地解决共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纠纷,这对保障经济秩序,促进鼓励交易具有积极的作用。同时也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因家庭和夫妻共有财产关系而发生的纠纷,对促进家庭成员的和睦具有重要的意义。

  法制日报·钟鞍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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