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印发《2001-2010年全国乡村医生教育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适应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的整体素质,更好地为农村居民健康服务,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据国务院体改办等五部委《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我部组织、制定了《2001—2010年全国乡村医生教育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01—2010年全国乡村医生教育规划
卫生部
二00一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2001-2010年全国乡村医生教育规划
(2001年12月29日)
为适应新形势下农村卫生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和深入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1991年初,卫生部颁发了《1991~2000年全国乡村医生教育规划》(以下简称“前十年规划”),正式提出对乡村医生实行系统化、正规化中等医学教育(简称“两化教育”)。经过各级政府以及卫生、教育等部门十年来的共同努力,我国乡村医生教育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截止2000年底,全国已有乡村医生1067269人,平均每个应建村卫生室的行政村乡村医生数为1.56人,45岁及以下的乡村医生“两化教育”合格者占其总数的82.24%,46岁及以上的乡村医生中专水平、逐项技能培训合格者占其总数的89.77%,22个省、区、市(占全国的71%)完成了“前十年规划”目标;乡村医生的数量已满足需求,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但是,乡村医生教育工作仍存在着地区间发展不平衡,乡村医生中具有正规医学专科学历人员比例偏低,乡村医生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不高,培训与使用结合不紧密,乡村医生培训机构职责不明确,缺乏相关配套政策等问题。
随着我国卫生事业的发展和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乡村医生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仍不能满足我国农村居民对卫生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因此,针对目前乡村医生队伍现状,制定新时期教育规划,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并使其逐步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是适应新形势下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是乡村医生教育工作面临的紧迫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