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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民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意见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民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意见
(穗府〔2012〕24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市“12338”战略部署,构建幸福和谐广州,加快新型城市化发展,进一步提高全市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彻底破解垃圾产量快速增长、设施建设滞后、处理结构不合理、资源回收无序、产业链不健全带来的垃圾处理难题,市政府决定以全民垃圾分类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垃圾处理工作。为此,特提出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垃圾处理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系统工程,是发展低碳经济、建设低碳社会、推动新型城市化发展、实现资源循环利用的基础和有效载体。垃圾分类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和“先分类、回收减量,到无害化焚烧、填埋和生化处理”的技术路线,以及“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动员、产业集聚”工作原则,树立“垃圾分类、变废为宝”的理念,培育公众积极参与垃圾分类的行为规范,建立整套完善的垃圾管理体系,改革与新型城市化发展不相适应的作业方式和环卫模式,高效、长效解决垃圾处理难题。

  二、工作目标

  落实市人大2012年002号决议实施方案,2012年底前,配备分类投放所需垃圾桶,向全市居民派发垃圾分类投放指引,在12个区(县级市)城镇全面推开城市垃圾分类;2015年底前,基本实现全民垃圾分类,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处理整套工作体系,形成垃圾分类处理的产业链和价值链,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分别达到生化处理不低于3000吨/日,焚烧发电处理规模达到1.2万吨/日-1.5万吨/日,实现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资源化回收率达到40%,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5%,城市垃圾填埋、焚烧处理量在2010年基础上人均减量10%。

  三、推动源头减量

  出台垃圾源头减量政策。通过各部门加强管理,使固体废弃物得到有效控制,不流向生活垃圾,实现“大分流”。其中,环保部门加强对工业固体废弃物管理,林业和园林部门加强对绿化固体废弃物管理,水务部门加强对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管理等,不得将非生活垃圾混到生活垃圾中处理。通过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等措施,在产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促进垃圾减量。限制包装材料过度使用,减少包装性废物产生,探索建立包装物强制回收制度,促进包装物回收再利用。组织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上市,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减少不可降解塑料袋的使用。推广无纸化办公,大力节约用纸。在宾馆、餐饮等服务性行业,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鼓励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内设的大型食堂,大型酒楼饭店、大规模居住小区,以及工厂、监狱、劳教所等人口众多密集场所安装餐厨垃圾处理简易设备,结合垃圾分类进程,推动餐厨垃圾分散就地处理和源头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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