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规范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整治药品市场秩序。
1.规范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强化药品经营许可监管,推进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管理,规范实施GMP、GSP认证,规范药品生产和经营行为。进一步落实《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强化医疗机构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加强药品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提高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能力。2.整治药品流通秩序。集中整治药品购销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药品零售环节和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和疫苗质量专项检查,集中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依法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加强互联网药品信息和交易服务监管,严厉打击通过互联网违法销售、邮购药品的行为。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强化农村药品市场监管,提高农村药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一)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协作,提升执法效能,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作用,全面提高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水平。
(二)重点保护著作权、商标权及专利权。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整治地区,以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为重点整治领域,以图书、音像、软件、大宗出口商品、汽车配件、手机、药品、种子等为重点,重点打击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查处侵犯食品、农产品、药品商标和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涉外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努力遏制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大力净化市场环境。
(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教育培训和舆论宣传。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面的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对保护知识产权重要性的认识和维权意识。围绕“4.26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策划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扩大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影响,增强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意识。
三、整治商业欺诈行为
(一)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重点打击多层次、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利用互联网传销和假借直销名义从事传销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和培训场所、货源、互联网信息服务等便利条件的违法行为。依法严查传销大案、要案,严惩首恶和骨干分子。健全完善打击传销工作长效机制。建立主管部门间的信息共享、资源整合、案件移送机制,及时发现和查处传销案件。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强化基层防控机制,遏制传销活动回流反弹。实施打击传销工作区域、分类动态管理制度,加强对传销活动相对集中地区的整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