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力度。以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等领域广告为重点,组织开展新一轮专项行动,集中查处违法经营行为,查处、曝光一批重点案件。突出媒体广告整治,开展定期不定期监测,强化广告发布动态监管,进一步降低违法违规率。落实《
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完善发布主体内部审查制度,建立完善媒体单位违法责任人问责制。
(三)提高对各种商业欺诈行为的防范和应对能力。加强对重点商业欺诈案件的研究分析,密切行业管理部门和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衔接配合,了解其发展规律和趋势特点,及时掌握各类涉嫌商业欺诈活动信息,依法进行识别、定性和查处,防止扩散蔓延,降低社会危害。强化宣传教育,开展社会警示,增强全社会识假防骗能力,从源头上防控和制止欺诈犯罪。
(四)进一步打击非法行医。做好举报、投诉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办工作,集中整治突出问题,探索建立强化医疗机构监管的长效机制。
四、统筹抓好各项专项整治
(一)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突出重点品种和重点地区,结合春耕、夏播和秋种等重要农时季节,加强市场主体清查,加大对农资批发市场和县、乡、村农资集散地的整治,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强化农资质量监管,健全农资生产、流通质量监测制度和执法抽查制度,实施质量动态监测。加快推行连锁经营、农资直销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强化鼠药市场监管,巩固“毒鼠强”专项整治成果。
(二)开展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以建筑用钢材、水泥、装饰装修材料等关系人身健康和建设工程安全的产品为重点,重点查处生产和销售国家明令淘汰产品和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地条钢”违法行为,遏制反弹势头。
(三)整治文化娱乐市场。以音像制品、网络文化市场、娱乐市场、出版印刷等经营单位和经营场所为重点,建立健全审批、监管等管理机制。落实《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开展无证、违规经营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出版物、黑网吧、利用娱乐场所进行色情演出等行为。坚决查处未经批准、超越许可范围的互联网活动。
(四)整治税收秩序。组织重点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开展全市或区域性税收秩序专项整治,重点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利用做假账、账外经营、跨区域经营、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及其他抵扣凭证等手段偷逃骗税违法行为。
(五)进一步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加强金融监管,打击洗钱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