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工程的通知
(鲁教师字〔2011〕7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财政局,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按照国家关于山东省教师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整体部署,大力推进教师培养培训一体化建设,着力构建开放灵活的山东省教师教育体系,“十二五”期间,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财政厅决定实施山东省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建设目标
“十二五”期间,整合高校和地方教师教育资源,在全省建立20个省级教师教育基地;整合优化县(市、区)教师教育资源,建设100个左右县级教师教育基地。通过教师教育基地建设,逐步构建起以省内高等师范学校为主体、高水平大学共同参与、县级教师教育基地为基础的职前职后相统一的开放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
省级教师教育基地采取高校与市地共建,以高校为主的方式组建。通过3至5年的建设,使省级教师教育基地成为集教师教育教学中心、培训中心、研究中心、信息中心、学术交流中心和服务指导中心为一体的教师教育的主渠道,全面提升我省教师教育的层次、水平和综合实力。
县级教师教育基地建设由市地统筹规划,通过整合区域教师教育资源,形成上挂高等学校,下联中小学校,“小实体、多功能、大服务”的现代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
二、主要任务
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建设的主要任务是:
--建立功能完善的教师教育学院。整合校地优质教师教育资源,依托师范院校或高水平大学,在高校内组建相对独立的、教师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一体化的教师教育学院。
--以教师教育学院建设为载体,采取校地双方共建、共用、共管方式,组建教师教育基地,形成比较完善的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教育体系。
--完善教师教育基地办学条件。校地双方要根据建设当地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实际需求和培养培训规模,整体规划教师教育基地办学条件。校地双方要不断加大投入,着力加强教师教育专业实验室、实训中心、实习基地建设。
--强化教师教育信息化环境建设。加强教师教育信息资源建设,构建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环境下的高水平的现代远程网络平台,努力使基地成为教师教育的信息资源中心和网络课程研发中心,为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开展远程网络服务,并实现与山东教师教育网的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