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就业援助,实现全域成都内不挑不选包就业。
1.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继续实行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后勤公益性岗位和交通协管、城管协管等社会公益岗位的空岗申报、统一调配制度。市、区(市)县两级人社部门统一调配当地政府出资形成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和各类重点人群就业。
2.强化延伸“962110”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大对就业援助“962110服务平台”的宣传力度,提高其社会知晓度。完善市、区(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就业援助体系,重点将“962110服务平台”延伸到村(社区),特别是地震重灾区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要对所有求助就业岗位的人员建立登记、回访、跟踪制度,形成长效帮扶机制,将市委、市政府对就业困难人员“不挑不选,2个工作日帮助就业”的社会承诺扩大到全域成都所有有就业愿望的劳动者。
3.认定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援助基地。市人社局接受社会申请,认定一批就业容量大、就业门槛低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或服务业企业作为援助基地,给予其就业扶持政策。援助基地应无条件地接收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提供相对稳定的就业岗位。
(四)搞好巡回服务,确保重点人群就业。
1.市就业服务机构坚持每月1次巡回服务制度。结合外出务工人员春风行动、新春就业援助月、大学生就业援助周、民营企业招聘周以及市级相关部门组织的文化下乡、家电下乡等系列活动,市就业服务机构组织用人单位、职业介绍机构、职业培训机构每月到各区(市)县开展1次巡回就业服务活动,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业生产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和退役军人的巡回就业服务工作,同时接受就业困难人员岗位援助申请并推荐托底安置岗位。
2.区(市)县就业服务机构定期安排巡回就业服务。各区(市)县就业服务机构要根据本地乡镇(街道)就业工作的实际状况,制定以“送岗位、送政策、送培训”为主要内容的“下乡、进厂、入校”巡回就业服务计划,每月开展1次巡回就业服务活动,全年覆盖本行政区域,并将工作计划与工作情况报市就业局。
(五)鼓励灵活就业,给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1.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强对新形势下就业形式多样化的宣传,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尤其是引导农业产业劳动者对农业就业、灵活就业等多种就业形式的认同。
2.创新就业内容。区(市)县就业服务机构要顺应农业居民生产生活方式发生重大转变的新形势,对已流转承包地的农业居民开展教育培训,将其转化为农业工人,为土地规模经营业主、产业化龙头企业服务,帮助其实现“不离乡、不离土”就近就地就业。
3.缩短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时间。进一步扩大对灵活就业人员的认定范围,优化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工作流程,使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兑现周期从现在的2个月缩短到1个月,做到当月申报次月领取,调动劳动者灵活就业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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