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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解决当前师德突出问题的通知

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解决当前师德突出问题的通知
(苏教师〔2011〕17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素质,师德为首。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是人民群众度量教育工作的重要标尺。为深入开展“践行师德创先争优,办人民满意教育”主题实践活动,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力争在2-3年内解决当前各级各类学校师德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当前师德突出问题
  长期以来,我省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切实采取措施,着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师资队伍,办人民满意教育,取得显著成绩。全省广大教师爱国守法、爱生乐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以自己的辛勤劳动,为江苏教育事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李吉林、侯晶晶、殷雪梅、景荣春、吴邵萍等一大批模范教师,在全社会树立了人民教师的崇高形象,赢得了全社会广泛赞誉和普遍尊重。但是,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师德建设还存在一些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少数高等学校教师政治原则性不强,在课堂上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文化;育人意识淡薄,对教学工作敷衍塞责,时有教学事故发生;违背学术规范,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做 “挂名”研究生导师,把研究生单纯作为“劳动力”使用,成果署名忽视研究生的学术贡献。
  2.少数职业学校教师擅自更改教学计划,故意不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利用招生、推荐就业等索要、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
  3.一些中小学教师违反规定,从事有偿家教,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超量增加学生学业负担,热衷于学生考试成绩排名,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收受家长财物。
  4.一些幼儿园教师玩忽职守,不负责任;言行失当,打骂体罚幼儿;不能对幼儿一视同仁,歧视偏爱孩子;拔苗助长,对幼儿实施“小学化”教学。
  二、强化师德建设责任
  1.加强师德建设是各级党委教育工委、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主要负责人的重要职责。各地各校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师德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常抓不懈。要把师德建设工作纳入教育事业总体规划,切实做到制度落实、组织落实、任务落实、奖惩落实。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类型和层次学校教师在师德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规范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突出问题。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切实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促进广大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自觉执行师德规范要求。要把师德教育、培训列为教师进修学习的重点内容常抓不懈。要建立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师德建设工作。
  2.各级各类学校行政和党组织要把师德建设贯穿于学校管理工作的全过程,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师德建设。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学校教代会和群团组织的作用,形成各部门、各方面主动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要结合本校实际情况,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制定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科学的、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师德考核体系,提高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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