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强体育卫生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中小学体育工作需要,合理配备体育教师,逐步解决我省中小学兼职体育教师过多的问题,各地招聘“特岗”教师时,要有针对性地招聘急需的体育教师。加强体育教师和体育教研人员的培养和培训工作,制定本地体育教师每三年一轮的培训计划,并报教育厅备案,按规定、有计划地逐步配备学校校医或保健教师。在评聘职称、评优选先、工作量计算、课时计酬等方面考虑体育教师工作的特殊性,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
(八)加大学校体育卫生设施的投入力度。按照中小学建设标准和教育技术装备标准,配齐配足体育卫生设施设备,尤其是要重点解决城区中小学体育场地面积不足,农村中小学体育场地标准较低的问题,在规划新建和改建学校时,要充分考虑体育场地设施和卫生设施设备建设,县(市、区)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要与学校体育设施建设有机结合,统筹考虑、综合利用。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学校体育卫生的投入,按照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有关政策要求,切实保证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经费。
(九)建立和完善促进学校体育工作发展的机制。各级政府要建立定期研究学校体育工作的制度,切实解决学校体育工作急需解决的问题,定期开展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结果要向社会公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价制度,在年度目标考核中,把学校体育工作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作为评价学校办学质量和校长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
(十)统筹整合提高体育资源利用率。各级政府要推动学校体育资源的均衡配置,重点扶持体育薄弱学校、农牧山区学校的体育资源配备,在实施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中,要与学校体育设施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考虑、综合利用,以尽快改善学校体育工作条件。各有关部门要保证公共体育场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妇女儿童中心和其他校外体育活动场地向青少年学生免费开放或只收取基本费用。学校体育场馆在课余和节假日应向学生开放。凡城市、社区新建体育活动场馆、设施,其选址要与学校体育设施建设统筹考虑,以便综合利用。
(十一)加强学校卫生工作,重视学生营养和人身安全。要加强学校卫生设施建设,重视传染病防控和饮食饮水安全,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强化学生文明卫生习惯养成教育,完善学生每年1次的健康体检工作制度,以及对青少年及其家庭加强营养指导,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要进一步推行和完善校方责任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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