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通知
(2010年12月29日 川办发[2010]98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确保广大青少年体质健康状况有较大改善和提高,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高度重视青少年体育工作,不断加大组织领导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青少年体育工作深入开展,青少年营养水平和形态发育水平不断提高,青少年体质得到明显增强,有力提升了全民健康素质。但是,必须清醒看到,一些学校仍然存在片面追求升学率和重智育、轻体育的倾向,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休息和锻炼时间不足;一些地方体育经费投入不足,设施设备短缺,体育教师数量不足,学生体育课和体育活动保障力度不够;青少年体能与运动素质仍有待提高,视力不良率以及超重和肥胖的比例仍然较高等问题。
广大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充满活力,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是中华民族旺盛生命力的体现。体育锻炼和体育运动,是加强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磨炼坚强意志、培养良好品德的重要途径,是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重要方式,对青少年思想品德、智力发育、审美素养的形成都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作为全民健身计划和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的重点,坚持不懈地推动青少年体育运动的发展,使全省青少年普遍达到国家体质健康的基本要求,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营养不良、肥胖和近视的发生率明显下降,进一步提高青少年乃至全民健康素质。
二、突出工作重点,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