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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防汛薄弱环节建设进一步提升防洪减灾能力的若干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防汛薄弱环节建设进一步提升防洪减灾能力的若干意见
(甬政发〔2010〕9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防洪减灾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各级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根据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部署,结合宁波市防洪减灾体系建设实际,现就加快防汛薄弱环节建设,进一步提升防洪减灾能力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防洪减灾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洪减灾工作。今年9月份国务院对防洪减灾工作进行专门部署,要求加快大江大河大湖治理,加大中小河流治理、中小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力度,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防洪减灾体系薄弱环节的突出问题。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坚持兴利除害结合、防灾减灾并重、治标治本兼顾、政府社会协同,尽快启动水利重点薄弱环节工程建设,加快建立地质灾害易发区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提高对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和抵御能力。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防洪减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实施流域治理、城市防洪、标准海塘、千库保安等工程和防汛监测预警预报等非工程措施建设,全市防洪、御潮、排涝能力得到了显著提高。然而,我市河流众多、涉及面广,流域、区域不同程度存在防洪薄弱环节,江河干流防洪达标率不高,平原排涝未能发挥整体效益,防洪排涝能力仍然比较脆弱,山洪灾害是我市防汛安全的主要威胁,防洪非工程措施体系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特别是近年极端灾害性天气呈现多发、突发、易发趋势,中小流域常发生集中暴雨,造成比较严重的洪涝灾害,防洪减灾任务依然十分严峻。随着我市“东扩、北联、南统筹、中提升”战略的实施,大都市框架进一步拉开,新区、新城、开发区、园区加快建设,都市副中心、卫星城镇逐步形成,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对防洪减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因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保安全、保发展、保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防洪减灾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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