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工作措施
(一)广泛动员,大力宣传。各县(区)要进一步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新时期农村沼气建设的意义和作用,特别是要广泛宣传沼气建设对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推进新农村建设、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作用。全市各级新闻媒体要将沼气建设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对沼气建设的有关政策和发展典型进行免费宣传。通过广泛地宣传发动,进一步形成领导重视、部门帮扶、社会支持、群众自办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规划,突出重点。要积极围绕全市实施的“五大工程”,突出新农村建设,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认真做好和实施好“十二五”规划。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全面启动市、县(区)沼气化建设创建活动,组织实施好“四大行动”。一是户用沼气普及行动。要结合全市成片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开展,以沿江、沿路村社为重点,逐村搞好规划,实现适宜农户应建尽建。二是集中供气示范行动。以新农村成片推进区和规模畜禽养殖区域为重点,抓好沼气集中供气和秸秆气化示范工程,多模式开发利用农村清洁能源。三是沼肥综合利用推进行动。抓住建设成渝经济区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的机遇,以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强县(区)培育县(区)和现代畜牧业重点培育县(区)为重点,积极推广以沼气为纽带的“猪-沼-果(粮、菜、茶)”等能源生态模式,促进全市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四是城乡生活污水沼气净化行动。以城乡居民集中居住区为重点,积极兴建生活污水沼气净化示范工程,有效治理城乡生活污水,促进城乡居民生活环境改善。
(三)创新机制,增加投入。要继续坚持“政府投入为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前提,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原则,采取支农资金帮助一点,信贷资金支持一点,社会资金资助一点等途径,建立起户建、联户建、股份合作建等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的投入机制。一是积极争取和落实省级以上项目支持,形成强有力的项目支撑。财政资金要打破平均主义,体现差别,重点突出对最贫困户和较贫困户的扶持。要严格按照扶贫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政策确定的条件和标准,通过“自愿申请、逐户核实、公开公示、优先安排”的原则,把省以上项目资金补助到贫困户。市、县(区)按照省上文件要求,足额落实配套资金。
(四)落实政策,强化扶持。要进一步简化沼气工程和秸秆气化工程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减免地勘、安评等相关费用,切实执行国家沼气发电上网和新能源开发的优惠政策。要采取政府补助一点、项目资金资助一点、农户出一点的政策,积极开展沼气安全综合保险。各级农村能源主管部门要抓住机遇,充分利用清洁发展机制(CDM),加强对外联系与合作,打捆出售农村沼气碳减排指标,帮助建池农户获得减排收入。